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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检验检测中心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公告

昌吉州检验检测中心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公告

招聘3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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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22 -2026/9/29


根据工作需要,昌吉州检验检测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3名(劳务派遣人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招聘岗位信息详见《昌吉州检验检测中心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招聘信息统一在中国新疆人才网(www.xjrc365.com)公布。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无失信、违法犯罪、违纪记录;

3.身体健康、政治素质好、综合能力强,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1.近三年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2.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5.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6.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或者正在服刑的;

7.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列入选聘范围的。

(二)学历要求

大专及以上学历,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认证。

(三)年龄要求

35周岁及以下(1991年9月22日及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6年9月22日-2026年9月29日,过期不再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

采取线上报名。考生将《昌吉州检验检测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报名表》电子版(附件2)、有效期内的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如有)、学信网认证报告按照顺序以扫描件或图片形式打包发送至邮箱cjzjyjczx@126.com。

(三)报名咨询电话

0994-2327521

(四)资格审查相关要求

1.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确定自己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

2.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4.考生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报名资格并作严肃处理。

5.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下一环节。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及地点通过电话或“昌吉州检验检测中心”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二)笔试主要内容及要求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2.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证件。笔试期间,对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考场,笔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三)笔试成绩

笔试满分为100分。


七、面试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及地点通过电话或“昌吉州检验检测中心”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二)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得分高低,按照岗位人数1:3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的一同入闱面试。比例不足1:3的,所有人员进入面试。

(三)面试主要内容及要求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统筹协调能力、人际关系处理能力等。

2.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证件。面试期间,对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考场,面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四)面试成绩

面试满分为100分。


八、总成绩计算与公布

(一)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3位。

(二)总成绩公布

考生总成绩通过“昌吉州检验检测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


九、体检

1.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通过电话或“昌吉州检验检测中心”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2.我中心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复查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按照相关体检内容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要求复查的,可复查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考生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十、公示

对拟入职人员通过“昌吉州检验检测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入职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入职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办理入职手续;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入职,待查核清楚后视具体情况办理。拟入职人员在规定的时间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的,视为放弃。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拟入职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新入职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关系。

3.工资待遇按照昌吉州检验检测中心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并依法依规缴纳社会保险费。


十二、注意事项

1.考生务必关注“昌吉州检验检测中心”微信公众号,招聘相关信息将通过该微信公众号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2.因考生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导致无法入职的,考生自行负责。

3.面试、体检、公示环节出现空缺名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4.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昌吉州检验检测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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