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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师昆玉市人民医院2026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第十四师昆玉市人民医院2026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医疗招聘考试

招聘19人19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8/14 -2026/8/24

为进一步促进师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师市人民医院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引进高层次人才19名。


一、报名时间

2026年8月14日起至2026年8月24日。


二、招聘计划

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19名,具体岗位及人数见《师市人民医院2026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三、师市医共体简介

师市医共体位于昆玉市,地处新疆和田地区。第十四师昆玉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师市医院)于2018年10月由原师门诊部和224团医院合并成立,按照二级医院标准运营。2021年12月师市人民医院挂牌运营,师市医院作为师市医共体总院,下辖五个团场分院。2023年12月师市医院通过国家二级甲等综合医院评审,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科研教学、急救为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是地方医保和兵团医保定点医院。

师市医共体始终坚持“德技并重、精益求精”的服务宗旨,以“厚德、博爱、仁术、诚信”作为院训,坚持“团结、拼搏、创新、奉献”的核心价值观和“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断加强自身内涵建设,竭诚为广大干部群众提供安全高效、舒心贴心的医疗服务和良好的就医体验。


四、招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对党忠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三)应聘人员须具备医疗卫生系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具备医疗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80年9月及以后出生);具备医疗卫生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5年9月及以后出生)。

(五)须取得报考岗位所对应的医师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

(六)应当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有关政策规定的资格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现单位具有干部管理权限人事主管部门未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人员;

6.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公告信息在兵团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8月14日起至2026年8月24日。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将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职称证、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打包发送至邮箱dssswjw@163.com。

(三)资格审查

师市卫健委对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应聘者提交的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符合公告条件。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提供不实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进入面谈人员及面谈事宜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面谈

师市卫健委进行资格审查后,电话及短信通知符合条件人员线下面谈,未通过资格审核不再另行通知。

1.面谈时间:暂定2026年9月(具体时间将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2.面谈内容:

面谈主要面谈包括但不限于:专业能力与临床经验、学科建设规划、业绩成果等内容。

(五)体检

按照面谈情况,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完成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对初次体检结果有异常的人员,统一组织一次性复检,复检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复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另行安排补检,空缺名额按规定依次递补。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师市卫健委组织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情况。考察结论为不合格者,取消下一环节资格。政治上不合格者,坚决不予聘用。

(七)临床试岗

时间与地点:在所学专业科室(病房)进行为期7天的试岗。

考核内容:重点考核临床接诊能力、病历书写、基本操作规范(手术操作)、应急处理能力及医患沟通能力。

待遇保障:试岗期间,视为招聘考核的延伸,医院按规定发放试岗补贴(标准:500元/天),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八)公示

通过面谈、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试岗通过后、由师市卫健委按程序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对公示期间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聘用人员报到后,招聘单位对人员相关情况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全过程,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或不符合招录条件,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在师市人民医院纪委(0903-6562627)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师市人社局反映(0903-2566226)。

(三)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将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补充公告。

详情可咨询:第十四师昆玉市卫健委0903-2567941、第十四师昆玉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0903-6562289。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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