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医科大学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新疆-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事业单位-新疆医科大学

新疆医科大学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新疆医科大学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36人10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8/14 -2026/8/24 18:00

根据自治区关于编制外聘用人员规范管理的相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36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疆医科大学的前身新疆医学院,是国家“一五”计划156个重点项目之一。1954年7月,新疆医学院开工建设,在党中央关怀下,中央卫生部先后从北京、上海、山东、江苏、辽宁等15个省市抽调上百名教学、医疗、管理干部支援建设。1956年10月,新疆医学院开始招生。1998年6月,新疆医学院与新疆中医学院合并,成立新疆医科大学。2016年8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共建新疆医科大学的意见》,学校正式成为部委省共建高校。

学校现有2个主校区,下设18个院(部),有9所直属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7所非隶属临床医学院。另有18所教学医院,95所实习医院,45所专业实习基地。

学校专任教师1703人,其中博士、硕士学位1523人,占比89.43%;高级职称924人,占比54.26%。博士生导师515人,硕士生导师1575人。

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全国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1人,国医大师1人,全国名中医4人。有自治区级教学名师19人、教学能手18人。5人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71位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全国优秀共产党员”2人,“全国劳动模范”4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0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1人。

学校所辖9所直属附属医院,围绕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医疗服务中心建设,以满足疑难危重疾病救治和新疆、周边国家特高发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全疆医疗系统主力军优势,形成了具有较高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医疗资源集群,为“健康中国”“健康新疆”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学校不断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的交流合作,与中南大学、吉林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药科大学、温州医科大学建立了全面对口支援协作关系,与复旦大学、中山大学、兰州大学等30余所大学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与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俄罗斯、格鲁吉亚、法国等12个国家和地区的60所大学、医疗及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交流关系。


二、招聘范围及岗位条件

(一)招聘范围

凡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新疆医科大学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其中,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5年8月14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0年8月14日(含)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新疆医科大学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8.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持有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新疆医科大学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10.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分别参照2018年8月、2023年9月发布的《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2、附件3)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高校自主设置专业的,须由毕业院校出具书面证明,证明其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一致。

11.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所在单位不同意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公开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包括: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试工、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岗位代码以BW002开头的岗位,分为面试及试讲(含专业技能考核)、试工两个环节,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面试及试讲(含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70%,试工成绩占30%。岗位代码以BW001开头的岗位,分为笔试、面试、试工三个环节,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试工成绩占30%。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14日至2026年8月24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限内登录新疆医科大学招聘网(网址:https://zhaopin.xjmu.edu.cn,建议使用谷歌、火狐、360极速浏览器),进行账号注册和招聘岗位申报(附件5),并按要求上传报考岗位所需的印证材料(附件4)。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上述报名步骤的,报名无效。

3.应聘人员可登录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s://www.xjrc365.com)、新疆医科大学官网(https://www.xjmu.edu.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4.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可按规定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5.应聘人员注册后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确保所填信息完整、准确;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伪造、变造材料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录用)资格;已建立劳动关系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组织实施,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信息及提交的印证材料进行审核确认。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应聘或录用资格。不符合岗位条件、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不得入闱下一环节。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s://www.xjrc365.com)、新疆医科大学官网(https://www.xjmu.edu.cn)公布。

(三)笔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下一环节人员。达不到规定入闱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闱。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的,一并入闱面试。笔试组织安排、成绩排名及入闱下一环节人员名单等相关事宜,将在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s://www.xjrc365.com)、新疆医科大学官网(https://www.xjmu.edu.cn)公告。

(四)面试(含试讲、专业技能考核)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入闱下一环节。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组织安排、成绩排名及入闱下一环节人员名单等相关事宜,将在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s://www.xjrc365.com)、新疆医科大学官网(https://www.xjmu.edu.cn)公告。

(五)试工(含试工考核)

试工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入闱下一环节。试工时间为5个工作日(试工属于招聘考核环节,期间不计薪)。试工结束后,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试工组织安排、成绩排名及入闱下一环节人员名单等相关事宜,将在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s://www.xjrc365.com)、新疆医科大学官网(https://www.xjmu.edu.cn)公告。

(六)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综合考核的重要参考。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总成绩计算方法

1.采取考核方式的岗位:岗位代码以BW002开头的岗位。

总成绩=面试(含试讲、专业技能考核)成绩×70%+试工成绩×30%。

2.采取考试方式的岗位:岗位代码以BW001开头的岗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40%+面试成绩×30%+试工成绩×30%。

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计入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加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八)体检

1.组织与标准

体检由新疆医科大学统一组织实施,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具体医院由学校确定并于体检前通知,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要求提前在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s://www.xjrc365.com)、新疆医科大学官网(https://www.xjmu.edu.cn)公告。

2.体检纪律

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统一前往体检医院。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隐瞒病史或者伪造、涂改体检材料,违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3.结果处理与复检

(1)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入闱下一环节。

(2)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新疆医科大学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由新疆医科大学另行指定三级甲等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依据。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认可体检结果。

(3)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4)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4.体检费用

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九)考察

1.新疆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将个人档案一并报考察部门审核。

2.重点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存在证书造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4.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十)公示

新疆医科大学将按照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核,确定拟录用人员。

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在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s://www.xjrc365.com)、新疆医科大学官网(https://www.xjm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公示组织实施部门调查核实;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因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十一)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岗报到,逾期未报到的,视为放弃。

编制外工作人员依法依规缴纳社会保险费,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四、咨询电话

2026年8月14日至8月24日期间,应聘人员可在工作日10:00—13:30、15:30—19:30来电咨询,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五、招聘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学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学校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学校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及时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公告。

(四)报考人员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免错过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七)新疆医科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991-2110029。


六、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招聘程序等信息,将在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s://www.xjrc365.com)、新疆医科大学官网(https://www.xjmu.edu.cn)等网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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