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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塔城地区沙湾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
2026年塔城地区沙湾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1人2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23 10:00-2026/7/29 18:00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第五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6〕46号)和2026年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6年沙湾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一)招募名额:11人。

(二)服务岗位:沙湾市各乡(镇)基层单位从事就业服务专员和帮扶乡村振兴等工作。

(三)服务期限:2年。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根据《关于202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试采用自治区2026年上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笔试成绩的公告》要求,已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等院校近三年的毕业生(不包含函授等非全日制毕业生)。

特别说明:

1.本次招募不将考生在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报名时是否勾选“将笔试成绩作为‘三支一扶’招募成绩”作为报名限制条件。凡取得有效成绩的考试,无论是否勾选该选项,均可报名。

2.原则上,考生应按照选择参加自治区2026年上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时报考岗位所在地州的“三支一扶”岗位,如报考地州市无符合本人条件的招募岗位,考生可从其他地州市的招募岗位中选择报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考岗位与考试类别对应要求如下:报考“就业服务专员”岗位的考生,须提供事业单位招聘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任一类别笔试成绩。

(二)招募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3.自愿到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等院校近三年的毕业生(2024年至2026年毕业,含2026届应届毕业生)

5.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基层岗位职责。

(三)下列人员不在招募范围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及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近5年来,在公开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3.定向生、委培生和曾被“三支一扶”岗位录取,但未上岗、中途离岗、服务期满离岗的毕业生及目前已在“三支一扶”岗位上的人员。凡在招募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弄虚作假者,取消招募资格,并在个人诚信档案中进行记录。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募程序

2026年塔城地区沙湾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笔试、网络报名、资格审核、面试、政审、体检等程序进行,具体组织实施时间及相关事项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

202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试采用自治区2026年上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不再另设“三支一扶”计划笔试环节,已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且有意愿报考“三支一扶”计划的考生可以登录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网络报名

考生自行登录“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https://rsggfw.rst.xinjiang.gov.cn/osp-tb/template/pc/index.html#index)后到“专区服务”中的“‘三支一扶’服务”报名模块,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填报自治区202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成绩后选择相应岗位进行报名。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改。

报名时,考生须在系统内选择是否服从调剂。选择“服从调剂”的考生,如所报岗位未被录用,可纳入后续统一调剂范围。

报名时间:7月23日10:00至7月29日18:00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为7月23日12:00至7月30日20:00,考生网上报名后,工作人员在线审查报考人员资格条件,符合条件的予以通过,不符合条件的注明原因。考生在此期间可登录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审核通过情况。

(四)入闱查询

自2026年7月31日18:00起,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https://rsggfw.rst.xinjiang.gov.cn/osp-tb/template/pc/index.html#/index查询本人入闱情况,按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面试入闱,入闱人员可在“三支一扶服务"中“个人情况查询”模块打印《面试通知单》。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x50%+面试成绩x50%。

2.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政审

按照相关体检内容统一组织入围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按照服从调剂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具体时间以公告安排为准。

(八)培训与上岗

(一)培训。体检合格人员进入培训阶段,由沙湾市人社部门适时组织不少于5天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要有保密培训内容)。

(二)上岗。9月1日,由沙湾市人社部门统一组织新招募人员上岗。


四、待遇保障

(一)工作生活补贴。“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按照每人每年3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二)落实社会保险。“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为其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市财政局承担,个人缴费部分从“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

(三)生活补助。“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各服务单位给予每月500元的生活补助。

(四)一次性安家费补贴。对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给予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

(五)期满就业政策支持。对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落实公务员定向考录、事业单位专项招聘等支持政策。


五、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有关要求

1.被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就业服务协议》,此协议一式四份,由用人单位、地区、县(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和高校毕业生各执一份。

2.被招募的高校毕业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服务地报到,不服从调剂或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招募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空岗,由各县(市)人社部门按规定递补。

3.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未能完全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不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4.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注意事项

为确保此次招募公正、公平,整个选拔招募过程中面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三)咨询方式及时间

咨询电话:0993-6016873;0993-6012967

咨询时间:工作日:10:00-14:00,16:00-20:00

未尽事宜,由沙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编辑:王珍珍

编审:马荣

终审:姜爱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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