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若干人1个岗位
为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扎实落实全面推行林长制各项工作要求,切实筑牢168团生态安全屏障,进一步规范加强生态护林员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生态护林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执行力强。
2.热爱林草管护工作,熟悉辖区林草资源、山地地形、连队情况及民情民意,具备良好群众基础,自备巡护出行交通工具。
3.年龄在18至60周岁,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够胜任野外林草巡护、应急处置等一线工作。
4.具备基础安全防护和自我保护能力,能够识别管护区域内主要树种、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可精准排查判断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情况,掌握森林草原防火基本技能,具备及时制止、上报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行为的能力。
5.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以下人员:一是长期从事生态护林、林草消防相关工作,熟悉团场林地现状、具备丰富管护经验且历年考核合格及以上人员;二是低收入人口、林草相关专业毕业生、有林业草原相关工作经历人员及退役军人。
6.已受聘护边员、配水员、网格员等享受财政专项岗位补贴的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7.本次聘用生态护林员兼任团场应急消防员,须长期在团部居住,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离团,节假日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
二、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本公告在团场、各连队办公区域醒目位置张贴公示,公告期限为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7月24日,共计5个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
报名地点:各连队办公室、团农业林业草原和生态环保中心。
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银行卡等相关材料。
(三)资格初审与推荐
各连队严格对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核实审查,出具正式推荐意见,统一将报名材料、核查情况及推荐意见报送至团农业林业草原和生态环保中心。
(四)公示与聘用
招聘工作组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综合审核,审核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团场、连队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依法签订聘用劳务合同,正式聘用上岗。
三、岗位职责与薪酬待遇
1.岗位职责:负责管护区域内森林、草原资源日常巡护工作,每月在岗工作时长不低于22天;常态化排查管护区域隐患,及时发现、上报林业有害生物、森林草原火情、资源破坏等异常情况;主动制止非法侵占、损毁森林草原资源等违法行为,全力守护辖区生态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
2.薪酬待遇:受聘人员按照双方签订的管护劳务协议,依规享受相应劳务报酬。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的原则,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本次招聘未尽事宜,可向团农业林业草原和生态环保中心咨询。
咨询人:特列吾江
联系电话:19351372000
特此公告。
168团农业林业草原和生态环保中心
2026年7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