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为满足辖区内学龄前儿童入学问题,保证幼儿园正常教育教学的需要,增强幼儿园保教质量和办园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教职工队伍,推动学前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结合二十一团幼儿园实际情况,制定本招聘计划。
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采取笔试与社会化提问与技能展示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施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成绩、公开监督、公开聘用。
招聘岗位对照《兵团幼儿园办园行为评估标准(试行)》,根据《关于落实师市幼儿园编外专任教师同工同酬待遇工作的通知》师市[2025]5号文件要求,二十一团幼儿园幼儿实际在册人数和各岗位需求,拟面向社会招聘同工同酬教师1名、保育员1名。招聘条件如下:
招聘的岗位及应具备的条件
(一)同工同酬教师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2.热爱幼教事业,敬业爱岗,有爱心、责任心、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具有幼儿教师基本专业技能,有较强的组织教育、沟通能力;
3.身心健康,无传染病、重大疾病和精神疾病;无违法违纪记录,有良好的品行和团队精神,形象好、亲和力强、善于交流,有较强的应变能力,有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
4.年满20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男女不限,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和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有特长优先。
(二)保育员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2.身心健康,无传染病、重大疾病和精神疾病;热爱幼教事业,无违法违纪记录,敬业爱岗,有爱心、责任心、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有较强的组织教育、沟通能力;
3.年满20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大专以上学历,持有幼儿园保育员证和普通话证,有保育工作经验者、职工身份优先录用。
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备的条件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公告时间:2026年2月3日至2月6日,根据幼儿园教职工岗位需求及报考条件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时间:2026年2月3日至2月6日。地点:线上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个人简历、保育员证等相关资料。报考人员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笔试面试及技能测试。
1.时间:笔试面试拟定2026年2月28日。
2.地点:拟定于二十一团幼儿园
3.笔试测试:教师岗位笔试内容包括幼儿教育学和心理学基本知识及应用、幼儿园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内容;保育员岗位笔试内容包括卫生保健知识、幼儿园安全管理、儿童生理、心理特点以及教育方面的基本知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50%(请参加笔试考生自行携带黑色中性笔)。
4.面试:所有岗位面试内容均通过结构化问答和技能展示的形式考察应聘人员相关专业知识和素养。
5.教师技能测试:测试内容为专业技能展示,包括无生试讲(内容自选)、歌曲弹唱、舞蹈依次进行展示(题材自备)。
6.保育员技能测试:测试内容为桌面清洁消毒、海姆利克急救法、七步洗手法、幼儿呕吐物处理演示(注:以上四项实操要求边操作边解说),含操作时的规范衣着穿戴和卫生消杀物品的选用。
7.成绩: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录取,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因故放弃出现空缺则依次递补。
(四)体检。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政审。需提交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证明,经政审后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的,依次递补。
(六)公示。政审合格人员予以公示。
(七)签订协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幼儿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在二十一团纪委监督下进行。
报名时间2026年2月3日—2月6日2.报名电话
张老师:18935754008
李老师:181964218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