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推进石河子市华侨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化运行,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助力公司实现战略发展目标,根据《八师石河子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现面向社会市场化招聘总经理1名。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透明、择优录取;满足需求、结构合理;科学配置、动态调整;党管人才、统筹兼顾”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石河子市华侨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1名(全职),全面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精神和团队意识强,无不良行为或处分记录。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81年1月26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要求。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的公职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对曾任职或现任单位重大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或重大损失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专业条件
1.学历与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学、管理学、金融学、会计学、工程管理、工商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如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工程师等)者优先考虑。
2.工作经历:具有国有企业中层领导工作经验,有国有资产经营、投融资、城市建设、产业园区运营等相关领域工作经历和团场国有企业工作经历优先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