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02人4个岗位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结合本县实际,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警务辅助人员102名。
一、招聘对象与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专及以上学历应(历)届毕业生,退役军人学历可适当放宽。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热爱公共管理事业;具有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工作能力、良好的道德品质、较强的纪律观念;
2、身心健康,无遗传疾病史,无传染病、无纹身等,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心理素质和能力;
3、无违法犯罪记录;
4、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应是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需学信网可查询);
5、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身高要求(男性170CM\女性160CM)以上,不得超过标准体重±10%(标准体重kg=身高cm-105);
6、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本人和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4、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被劳动教养、收容教育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10、曾在工作过程中因违纪违法、违反工作纪律等原因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
(四)优先招聘以下人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人员;
6、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优先招聘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扫二维码报名)
2、线上报名时间:2025年9月22日(0:00)至2025年9月26日(23:59)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原件),毕业证及学位证复印件(原件),学信网(学历、学位、学籍)验证报告,以上资料均为A4纸规格。
(2)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9张(蓝底照片)+电子版照片(规格358*441)。
(3)个人征信报告。到当地银行打印征信报告或到官方平台网站:https://ipcrs.pbccrc.org.cn/申请个人征信报告。
(4)如有其它报名材料请一并提交,如:(退役军人证、党员证明、驾驶证、计算机、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改。
3、以上材料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聘用后被查明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考察
应聘人员有策勒县公安局统一进行政治审查,重点考察个人、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违法违纪情况、政治思想等方面的表现,结论为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合格人员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制,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测试》,包括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和写作,满分为100分,不指定学习资料,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五)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共设置四个项目:具体为10米×4折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跑(女性800米)、俯卧撑(女性仰卧起坐),综合成绩不达标的,视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对政治素质、思想品质、吃苦奉献精神、适应能力、心理素质等进行量化评分,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择优进入下一环节,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七)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体检前3日不得饮酒,体检当日空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由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需要进行复检的,可在指定的综合性医疗机构复检一次,有明确结论的,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公示
资格审查、考察、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无影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试用期满后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或到岗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入职资格。
(九)审批备案与聘用
根据资格审查、考察、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等事宜。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1年。
三、招聘职位及数量
具体见《2025年策勒县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2)。
四、工资待遇
1.试用期间执行试用期辅警薪酬标准(含三项社会保险),试用期为1个月。
2.薪酬待遇与策勒县公安局现行辅警工资保持一致(含三项社会保险)。策勒县公安局依法依规为警务辅助人员缴纳基本养老、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用。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拟入职人员应服从策勒县公安局分配,对不服从分配人员,取消入职资格。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本公告通过和田就业服务网、“平安策勒”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其他未尽事宜由策勒县公安局及策勒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此次招聘全程由策勒县公安局督察审计大队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