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42人42个岗位
新疆乌什县2025年面向社会招聘新型农业农村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村级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和乡村人才队伍建设,乌什县拟推行实施招引新型农业农村人才培养储备计划(以下简称“新农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2名“新农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拟招聘42人,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见《新疆乌什县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型农业农村人才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其他省(市)籍贯(内地籍贯)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含高职)学历人员。
(一)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好,志愿服务阿克苏地区乡村振兴建设,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二)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和资格条件;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年满18周岁及以上,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时间);
(五)满足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引进范围:
(一)有失信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
(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已签订其他服务协议或劳动(劳务)合同无法解除劳动关系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2025年7月25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方式进行,有意向人员请填写《新疆乌什县2025年面向社会招聘新型农业农村人才报名表》,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改。同时,请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聘人员能力水平及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打包压缩文件,按照“籍贯+岗位代码+姓名”方式备注名称,投递17699515317@163.com邮箱。
2.资格审查:递交报名材料后,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信息和证件材料进行确认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后续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
本次招聘采取分批次收集简历,招满为止。
(二)线上面试(2025年8月上旬)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适时采取线上面试的方式,着重了解专业知识、技能技术水平、学习经历、工作履历等情况。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及要求以电话或短息通知。
(三)体检(2025年9月上旬)面试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标准执行,同时进行心理健康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须在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四)考察(2025年9月下旬)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按要求填写《新疆乌什县2025年面向社会招聘新型农业农村人才考察政审表》。
考察结束后,招聘岗位出现空缺,可根据报考者意愿进行调剂补录。调剂补录须从入闱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并对调剂补录人员进行体检、考察。
(五)公示及聘用(2025年10月上旬)
经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线上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无异常情况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要求及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与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签订劳动合同,每个聘期为2年(含试用期),到期后根据考核情况续聘或解聘。签订劳动合同后,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六)岗前培训(2025年10月下旬)
人员到岗后,适时组织开展为期不少于15天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政治理论、区情民情、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红色教育、乡村振兴相关政策等知识。培训结束后颁发结业证书,培训经历计入人事档案。
四、政策待遇
1.薪酬待遇。试用期按照1800元/月发放报酬。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新农人”科学增长薪酬体系,工资不低于4830元/月发放报酬,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与人生意外伤害险等。
2.食宿保障。单位提供免费住宿,餐费200—500元/月。
3.落户政策。工作满2年,鼓励“新农人”携亲带友在村落实,落户后按照当地村民同等标准分配30年承包地,优先享有本次土地流转权,并依法依规分配宅基地、给予建房补贴,享受当地村民同等教育、医疗、养老等政策。
4.创业扶持。对有创业意愿、技术技能的“新农人”,为其提供创业资金、创业项目扶持,鼓励领办创业合作社,带动群众增收致富,年底按照一定比例分红。
5.留村任职。聘期内表现优秀且符合村干部任职条件的,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选任进入村“两委”班子,享受村干部相关待遇。符合自治区党委考录(招聘)乡(镇)公务员和事业编制规定的,推荐参加考录(招聘)乡(镇)公务员和事业编制。
6.推荐就业。期满考核合格不愿在村工作的,按相关招聘程序,推荐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或自行择业。
五、其他事宜
1.招聘单位对应聘者信息予以保密,应聘材料恕不退还。应聘者需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自报名至公示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本公告由乌什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997-2557771
咨询时间:工作日10:00-13:00,16:00-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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