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和田地区消防救援支队关于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30人公告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和田地区消防救援支队关于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30人公告
招警信息

招聘30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年1月12日 -2025年2月10日

根据工作需要,和田地区消防救援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担负消防救援站执勤战备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概况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计划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30人,均为男性,从事基层一线执勤岗位。


(二)报名地址


和田地区消防救援支队(和田市屯垦东路119号)


(三)工作地点


和田地区消防救援支队战勤保障消防救援站(和田市屯垦东路119号)二、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加入消防救援队伍;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男性。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9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年龄可以进一步放宽,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


(八)能够熟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语言交流;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符合下列条件者优先


1.中共党员;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3.解放军和武警退役军人及退出的优秀消防员和其他具有消防救援相关工作经历人员;4.取得机动车维修、装备维修、水电暖维修等相关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或专业人才;5.取得A1、A2、B2驾驶证人员;6.体育特长生、体育院校毕业学生;7.取得三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人员。(十一)存在下列情况之一不予招录


1.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2.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3.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4.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收容教养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5.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6.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7.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的;


8.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


9.参加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以及静坐、绝食、罢工、罢课等活动的;


10.因损害社会公德或者有打架斗殴、诈骗、偷窃、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物品等不良行为,受过处分或者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11.笃信宗教,拒不退出宗教组织或者活动的;


12.网络成瘾、沉迷游戏,严重影响正常工作学习生活的;


13.16周岁以后有出国(境)经历并且连续在国(境)外驻留6个月(含)以上的;


14.家庭成员对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有不满言行被查处的,被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党籍、军籍、公职的,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配偶加入外国国籍或者持有外国永久居留证的;


15.被录用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或政府专职消防员后予以辞退或因个人原因离职的;


16.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5年1月12日至2025年2月10日,逾期不予报名。


(二)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采用电脑填写并打印《和田地区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登记表》(附件1),同时,将《和田地区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信息统计表》(附件4)电子版填写发至报名专用邮箱(2509196064@qq.com),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全本)、2张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背景为渐变蓝)、毕业证(学位证)、近期学信网电子验证报告、退伍证、立功受奖等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前往招聘单位递交报名材料(材料及复印件必须确保清晰,信息准确,否则不予接收)。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及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在报名时填写一个报考岗位。


(三)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递交报名材料后,由招聘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以电话、手机短信、当面或书面方式回复告知。


(四)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具体标准详见《和田地区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3)。


(五)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由和田地区消防救援支队采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心理测试系统进行,根据考生答题情况由系统自动进行评判,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格检查。在和田地区三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参加人员自行缴纳体检费。体格检查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七)政治考察。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重点考核应聘人员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政治考察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八)面试。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责任感与进取心、临场应变,以及入职动机、行为举止和形象气质等,面试实行量化评分,满分为100分。


(九)公示。和田地区消防救援支队将按照招聘岗位数及人数1∶1的比例,通过微信公众号或对外媒介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和入职培训。对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入队后将统一到和田地区消防救援支队参加为期两个月的入职集训,期间无正当理由一律不得随意外出。新录用人员入职培训期间,因个人原因不适应、自愿放弃、不服从管理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四、纪律监督此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和田地区消防救援支队纪委和社会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违反相关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五、注意事项


(一)请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心理测试、体格检查、体能测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有关通知将会以群发短信或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本《公告》由和田地区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903-2053494;


纪检监督电话:0903-2053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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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和田地区消防救援支队关于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30人公告
(内容以官方公告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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