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第五师供销社(国资公司)拥有13户全资子公司、10户控股企业、19户参股企业和1户托管企业。为进一步加强供销社和国资公司的财务管理,不断优化公司经营层的管理结构,确保企业健康稳步发展,结合实际发展需要和对高管的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管1名。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职位及岗位条件
(一)选聘职位及职数。财务总监1名。
(二)范围。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和公司员工均可报名,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
(三)任职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精神和团队意识强,无不良行为或处分记录。
2.大专以上学历,财务专业,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3.具有在国有企业中层或企业高层管理岗位3年以上的财务管理工作经验,年龄男55周岁以下,女53周岁以下。
4.具有全面的财务专业知识及财务管理经验;熟悉国家会计准则及各项财务、税收的法规、政策;熟练应用计算机和各种类型的财务软件及办公软件;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5.具有较强的判断和决策能力,较强的人际和沟通协调能力,团队领导和团队合作能力较强。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正在受纪检监察机构立案审查调查或者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国企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5.不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要求的。
三、薪酬待遇
1.人员薪酬由以下两部分组成:基础工资+绩效工资。
2.月基础薪酬(预发薪酬)根据具体岗位按照公司现行薪酬标准核定,全年薪酬总额根据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完成经营任务指标、上级核定薪酬分配认定等情况确定。
3.企业福利:试用期结束后,签订劳动合同,按企业相关标准缴纳五险一金,其他相关福利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享受与公司副职同等待遇。
四、选聘程序
工作程序为: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甄选—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4年11月26日——12月5日,第五师供销社(国资公司)党群和人力资源部。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报送以下电子版材料:
(1)《第五师供销社(国资公司)市场化选聘报名表》电子版(粘贴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照片1张)详见附件2。
(2)提交以下证件电子版(照片或扫描件均可,文字图片要求清晰可辨),包括但不限于:有效身份证件、各学历教育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件、学历认证材料、职称证件、资格资质证件、荣誉证书证件、现岗位任职证明文件等。
(3)以上材料以压缩文件形式(文件命名方式为:岗位名称+姓名),发送至邮箱1094068595@qq.com。
3.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资格和职位要求,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任职证明、工作业绩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审查结果,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4.招聘岗位未招聘到符合该条件人员的,该岗位可暂时空置或取消,也可根据发展需要重新招聘符合岗位条件人员。
(二)面试甄选。
公司组成考评组,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评估。面试采取现场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自我介绍,现场答题)。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请携带简历和报名所需的原件、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以备查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和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候选人员。
1.对候选人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等情况。在考察中,公司招聘小组将对体检合格入围的应聘人员进行廉政考察,经审定不符合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通知候选人在指定医院进行健康体检。
3.考察不适合或放弃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按照面试成绩排名,视情况依次递补人员,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公司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司党委会、董事会讨论决策后,拟聘用人员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限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试用人员名单,履行相关聘用手续,聘期三年。
五、纪检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628990215309900999
邮箱:1094068595@qq.com
七、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务必按时参加相应招聘环节,在招聘期间保持本人手机畅通,超过时限未参加或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工作全过程,在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应聘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须服从对其工作岗位的统一调剂和安排,如不服从安排视为自动放弃。
4.随时关注第五师双河市人民政府等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5.本公告由第五师供销社(国资公司)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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