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新疆医学会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医学会成立于1951年,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级社会团体,自收自支社会组织,经过73年发展壮大,现已成为我区卫生健康行业规模最大、影响力最广、社会关注度最高的医学学术类社会组织之一。新疆医学会第十届理事会现有理事248名,现任会长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主要领导担任。新疆医学会现有74个专业委员会,104个专业学组,50个青年委员会;个人会员1.8万人、团体会员单位143家。新疆医学会秘书处内设党政部、财务部、组织管理与科技评审部、学术交流与健康科普部、继续教育部、《新疆医学》编辑部、医疗技术鉴定办公室等7个部门。多年来,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科协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经过历届理事会的不懈努力,新疆医学会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先后获得中华医学会优秀地方医学会、自治区民政厅5A级社团组织、自治区科协先进学会等荣誉称号。
新疆医学会主要职能为建立科研管理体制,向上评选、推荐新疆地区医学科学技术工作候选人及课题项目,推动新疆科技成果转化进程;开展国际间、区内外医学学术交流,传播并普及医学科学知识;组织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管理等日常工作;出版发行《新疆医学》期刊;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向党和政府反映医学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依法维护医学科技工作者的权益,举办为会员服务的事业和活动;承办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任务。办公地点为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昆明路办公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高新街昆明路西一巷127号)。
二、招聘计划
2024年度计划招聘工作人员6人,其中党政部1人、学术交流与健康科普部1人,继续教育部1人,《新疆医学》编辑部2人,医疗技术鉴定办公室1人,具体岗位详见《2024年新疆医学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政治立场坚定,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5. 具备胜任岗位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7. 符合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10月28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
8. 应聘者需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9.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10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25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
(7)约定服务期未满的。
(8)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时间安排
(一)报名、缴费时间:2024年10月28日(星期一)10:00至11月6日(星期三)18:00。
(二)笔试时间:2024年11月16日(星期六)上午 10:30—12:30。
五、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1. 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登录:自治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中心(卫生健康统计分析中心)官方网站报名系统(http://118.31.114.46:8899/home),系统报名操作详见《2024年新疆医学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系统报名操作说明》(附件2),请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结合自身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
应聘人员须按照毕业证注明的专业名称,对应《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3),选择符合自身学历、专业等条件的岗位报考。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成功则不能更改。因填报虚假信息、错误理解招聘条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 报名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
(2)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各学历需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学位认证报告打印件(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 询下载),必须带有效期内二维码;
(3)《新疆医学会聘用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4),由户口所在地社区或现住址(学校)所在社区审核,并加盖公章;
(4)已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工作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
3. 相关费用
本次考试费用共计55元,其中报名费15元,笔试费40元,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
1. 线下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11月7日10:00至11月9日18:00。
2. 资格审查地点
新疆医学会秘书处党政部(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高新街昆明路西一巷127号西区4楼413室)。
3. 资格审查要求
(1)由医学会秘书处相关部门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材料、任职资格等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2)本人自行下载《新疆医学会聘用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4)填写并按要求盖章,本人承诺处需本人亲笔抄写并签字。现场审核线上递交的材料原件,交复印件留存。
(3)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新疆医学会官网及微信公众平台上进行公示。
(4)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和资格审查步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六、笔试、面试
笔试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新疆医学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告。
(一)笔试
1.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笔试前3个工作日在自治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中心(卫生健康统计分析中心)网站(http://118.31.114.46:8899/home),自行下载打印并妥善保管准考证。
2.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能力。采取国家通用语言命题、答题,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在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
3. 笔试结束,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与招聘人数3:1比例,确定入围下一环节的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占下一环节入围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者,一同入围下一环节。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者,视为放弃应聘。
4. 如部分招聘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的3:1比例,以实际比例开展笔试和面试环节。
(二)面试
1. 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新疆医学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告。
2. 面试内容: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及以下比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面试下一环节。
3.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应聘。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入围面试;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名单。各岗位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八、体检
总成绩确定后将对拟聘用人员组织体检。
(一)体检工作由新疆医学会组织实施,应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理。
(二)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如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或根据实际进行岗位调整。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将在新疆医学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未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医学会党政部报到办理就职,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十一、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自治区医疗卫生服务指导中心纪检监察室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及时在新疆医学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告。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医学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医学会党政部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王老师 0991-3639077
纪检监督电话:陈老师 0991-3639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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