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0人1个岗位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霍城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户籍、族别不限,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1989年10月15日至2006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六)自愿从事公安工作,乐于奉献、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
(七)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不良嗜好,无口吃、无纹身、色盲和其他传染性疾病;
(八)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
二、招聘岗位
详见《霍城县公安局辅警招聘岗位表》
三、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公示、岗前训练考核、聘用上岗等。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31日(节假日及周末正常上班)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关注“霍城平安卫士”微信公众号,下载打印《霍城县公安局辅警招录报名政审表》(正反面打印),结合自身条件,如实填写报名政审表。同时需携带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伍证、户口本、驾驶证正副本、其他特长、奖励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及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到户籍所在村(社区)、派出所进行审核。
后由清水河分局、各派出所将《霍城县公安局辅警招录报名政审表》等报名材料统一交霍城县公安局政工科进行审核登记。
3、报名地点:清水河分局、就近的霍城县公安局各派出所(含边境)、公安局五楼504室政工科
(二)资格审查
由霍城县公安局政工科对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报名人员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以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笔试
1、笔试时间: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通知为准。
2、考核内容:笔试科目《公共理论基础知识》(总分100分),笔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3、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
(四)面试
1.笔试成绩汇总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笔试、面试成绩查询、公布通过“霍城平安卫士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
(五)体能测试
经政审合格人员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试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总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关于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下一人员。
(八)调剂补岗
如本次招聘出现空岗,可从总成绩达60分及以上但未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中进行调剂补岗,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补岗。
(九)公示、岗前训练考核、入职
根据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对外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进行为期15天的岗前训练考核,岗前训练考核合格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办理入职手续。
四、工资福利待遇
(一)工资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缴纳相关保险。
(二)免费发放制式警服,提供执勤、通讯和安全保障装备;
(三)享受国家规定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等假期;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
(四)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执行伤亡抚恤待遇;
(五)享受各类学习、业务技能培训机会。
五、政策解释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县公安局共同负责,县纪委监委对公开招聘环节进行全程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0999-3038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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