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3个岗位
为进一步提升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质量,促进我区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和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肇庆市高要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3个,招聘人数3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肇庆市高要区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4届大专以上医学专业毕业生(非在职),志愿从事乡村医生工作,服务基层。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年龄一般为18-35周岁以下;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年龄和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网络报名首日的前一天。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每个应聘者只能报1个招聘岗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报考人员在2024年9月24日8:30—9月26日17:30期间登录“肇庆市事业单位报考系统”https://sydwbk.zqzhrs.cn:8081/account/login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按报考系统提示完整上传和填写相关资料,才视为报名成功。网络报名成功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
(三)报名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需正反面打印及张贴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证件照1张(附件2);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3.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学位证书。
4.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须诚信报考,报名表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岗位多报无效。
(3)考生所学专业(含海外学历学位)未列入《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考生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5)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资格审核
网络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于2024年9月29日8:30-2024年9月30日17:30到高要区卫生健康局三楼人事股(地址:高要区南岸街道广新一路139号)提交报名所需的书面纸质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属证件材料的,考生须提供原件及1份复印件,审核后留存复印件退回原件;属证明材料的,均须提供原件,不予退回)
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方可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发现考生提供的材料、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六、考试
考试按有关规定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根据按岗设考原则,笔试内容主要为医学基础知识等。
2、笔试形式:采用闭卷形式。
3、资格审核结束后根据报考人数确定考场和时间,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具体事宜将在高要区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4、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统一在高要区政府门户网公告。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高要区卫生健康局会同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本地区事业单位人才需求及聘用人员基本能力水平的基础上划定。
(二)面试
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如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2、面试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合格(即低于60分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3、面试具体事宜将在高要区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向考生本人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高要区卫生健康局会同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并及时公布。
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高要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面试主评委打分高低的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实施。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列为拟聘用对象。
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本岗位中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聘用人选,由高要区卫生健康局研究提出意见,报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八、公示与聘用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同时在高要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人员为高要区事业单位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转正手续,兑现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设置服务年限,正式聘用的大学生乡村医生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签订服务协议,在村卫生站服务期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四)正式聘用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必须在聘用后3年内获取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九、递补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因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而造成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递补人选。递补人选应当从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执业注册管理
正式聘用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向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办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注册程序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广东省乡村医生注册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开展岗前培训
高要区卫生健康局统筹实施本地大学生乡村医生岗前培训,主要由乡镇卫生院具体承担理论基础和操作技能等的岗前培训,培训期限不少于3个月,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执业。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考人员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请应聘人员考试前认真阅读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证件不齐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本次公开招聘由高要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与咨询解释,由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咨询电话:0758-8392302(高要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监督电话:0758-8360278(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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