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某街道公开招聘1名劳动保障协理员公告-广东-深圳市-派遣/临时/购买服务等-2026-劳务派遣

深圳市宝安区某街道公开招聘1名劳动保障协理员公告
深圳市宝安区某街道公开招聘1名劳动保障协理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6/30 09:00-2026/7/6 18:00

因工作需要,深圳市宝安区某街道决定面向社会招聘1名劳动保障协理员(一线辅助执法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相关学历的毕业人员。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征信记录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及资格条件;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4.具有较强文字功底;


5.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30日后出生);


6.同等条件下,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被评定为深圳优秀志愿者的、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的、退役军人可优先招录;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共青团团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被开除公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社区专职工作者、党建组织员招考招聘被认定有作弊等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现役军人,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不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的人员;


10.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有关要求


1.报考者不得报考入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2.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


02


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30日(星期二)9:00起至7月6日(星期一)18:00止。


2.报名方法:本次招聘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直接将报名所需的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3354696657@qq.com。所需材料如下:


(1)《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请附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等扫描件;


(3)毕业证、学位证书等扫描件(必须提供全日制教育的毕业证书材料,在职教育按实际提供),应届毕业生提供就读学校盖章出具的含院系推荐意见的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5)以退役军人身份报考的,须提供退役军人证明扫描件;


(6)个人征信报告(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三个月内有效);


(7)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三个月内有效,面试时必须当面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或《无犯罪记录承诺书》方可参加面试,提交《无犯罪记录承诺书》的,面试通过后入职前必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8)其他符合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


3.温馨提醒:


(1)学历验证证明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在线验证,并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有效期内);


(2)具有国(境)外学历或学位人员须于报考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初审时出具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


(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完整报名材料的,将不予受理报名,相关责任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根据报名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进入笔试环节。网上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三)注意事项


1.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附件。个人条件与招聘岗位要求不符,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真实、准确、诚信地填写相关报考信息,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如因报考人员未提供有效联络方式或无法联络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报名各环节的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未完成报名的,均视为放弃报名。


4.社区或党务工作经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居民户口簿、退出现役证件等相关时间的计算截至本次招聘报名首日。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践行诚信报考。在招聘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均可取消报考者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03


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采取线下笔试的形式,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04


面试


根据资格审核与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笔试合格报考者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进入面试人数小于岗位招聘人数2倍的,用工单位可根据实际需求削减岗位。如只有1人进入面试的岗位,招聘名额取消。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报考者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05


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依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员。须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一)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学历验证报告、职(执)业资格证、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等报名所需的相关材料,所有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应聘人员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提供报名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取消应聘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三)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且与本人线上报名时填写的报考信息一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终止聘用程序。


06


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入围人员须在规定时间自行到深圳市内具有资质的三甲医院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07


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进入考察环节。考察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核心要素,明确把忠诚党和人民、具有坚定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聘用首要标准,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年龄、学历、户籍、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条件,及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主要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对个人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发现考察人选存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招聘公告相抵触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期间无法正常联系、拒不配合、不按时提交有关材料的,单位出具书面催办通知书,逾期未按通知书要求完成的,视为自行放弃聘用资格。


08


递补


因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放弃聘用等情形导致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不满的,在本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中,按本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体检、考察。


09


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对外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委托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署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新聘人员不接受组织安排、不服从分配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予聘用。


拟聘人员的薪酬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按招聘岗位对应的职级和学历等确定。


10


人才备选库说明


报名过程中,考生可选择是否同意纳入“备选库”,“备选库”有效期为半年或招考单位下一次公开招聘前,以先到时间为准。凡选同意纳入的,将在通过笔试入围面试环节但未被聘用时进入“备选库”。有效期内当该岗位人员规模空缺时,可按照招聘有关程序从“备选库”中择优补录,无需再次笔试。


11


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不正当手段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考试考察过程中存在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报考人员,将按照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退回第三方派遣公司解除合同。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手续的,将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本公告及附件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有疑问的可致电进行咨询。


(五)联系电话:许先生,0755-23507289,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附件



职位表.xls


粉笔广东公众号
广东粉笔微信号
认证官方微信号
其他分校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