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8人8个岗位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汕头市实施新一轮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委人才发〔2023〕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汕头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下属企业汕头公路工程检测站有限公司、汕头市金凤大桥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汕头市交通运输集团轮渡有限公司、汕头市交通运输集团航运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计划公开招聘引进博(硕)士研究生共8名。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集团公司于2018年8月整合交通行业所属国有企业组建而成,注册资本3609.40万元,从业人员1116人。主要承担汕头市水陆交通运输服务和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业务范围涵盖汕头市交通基础设施设计、监理、建设、道路运输、轮渡、船舶修造等多个领域。交通集团在汕头市委市政府的战略布局中找准发展定位,聚焦道路和桥梁投资建设、设计、咨询、施工、监理、检测、管养一体化业务,以客运、水上运输、专业市场及物流配送、船舶修造及海工装备制造等为重要补充,逐步形成以综合运输板块、工程建设板块、船舶修造板块、综合服务板块等四大业务板块为核心的发展布局。
下属企业汕头公路桥梁工程检测站有限公司原系汕头市公路事务中心下属科级事业单位汕头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成立于1987年4月。成立初期,承担计划经济时期汕头市交通工程的监督、检测和监理职能。后为适应市场需求和竞争,1992年7月设立汕头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汕头公路桥梁工程检测站)(事业独立法人),1998年7月成立汕头市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企业独立法人)。2022年4月移交汕头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并改制为汕头公路桥梁工程检测站有限公司(企业独立法人),汕头市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企业独立法人)为下属企业。目前主要从事交通工程监理及检测业务。检测站有限公司及监理有限公司拥有计量认证证书(CMA)和公路工程综合乙级试验检测资质、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下属企业汕头市金凤大桥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是1999年5月17日成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为汕头市交通委员会和汕头市财政局,于2007年12月31日变更为汕头市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后于2018年11月28日移交纳入汕头市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公司负责金凤公路及高架桥的筹建、资金筹措、运营管理、资产管理及其他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经营、建设、管理。随着金凤路桥2009年建成通车,加强了潮汕三市的紧密联结,有效解决了汕头西区交通瓶颈问题,以及东西走向的快速贯通,缓解汕头市区的交通压力,实现了区域道路快速化,对完善汕头市公路路网,实现区域骨架公路提升品质,促进路网整体等级和服务水平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下属企业汕头市交通运输集团轮渡有限公司是从事水上公共交通行业50多年的国有企业,目前经营汕头广场至礐石的过海轮渡航线及汕头内海湾“启勉”号专线,以“社会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服务于汕头的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广场至礐石轮渡航线是广东省目前最大的客运渡口之一,也是交通、海事部门严格安全管控的客运渡口。
下属企业汕头市交通运输集团航运有限公司已有七十多年历史的水上运输国有企业,2021年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主要经营国内船舶代理,货物运输代理,国内沿海液化气、普通货船船舶机务、海务管理,船舶修理、保养,船员配给管理,船舶买、租赁、营运及资产管理、船舶管理业务等。企业管理规范,有较完整的企业管理制度,随着企业公司制改革的完成,企业正焕发新的活力。
二、招聘对象及岗位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内普通高校博(硕)士研究生或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博(硕)士,须于2024年11月2日之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1月2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详见《汕头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
三、薪酬待遇
1.岗位聘用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汕头市实施新一轮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委人才发〔2023〕1号)、《关于在市属国有企业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岗位聘用全面推行“双聘制”的通知》(汕国资党委〔2021〕43号)执行。
2.薪酬福利及社保:
博士研究生年收入约10-16万(含社保);
硕士研究生年收入约8-12万(含社保)。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包括外籍海归留学人员),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国有企业发展方向,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安排;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无竞业限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汕头市市属和区(县)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汕头市市属和区(县)属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工作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到国有单位工作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地点:
网络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日17:30,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到交通集团招聘邮箱:jtgrouprlzyb@126.com,联系人:李银,联系电话:0754-82909877,地址:汕头市金平区潮汕路4号,邮件主题名为:报考单位+报考岗位+本人姓名。
岗位招聘信息同步在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https://ggfw.hrss.gd.gov.cn/recruitment/internet/main/#/home)发布,通过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的应聘人员,在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投递简历后,同时需将应聘材料按上述要求发送至交通集团电子邮箱。交通集团确认报名时间以电子邮箱收到应聘材料邮件时间为准。
现场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2日(9:00-17:30),地点为汕头市潮汕历史文化博览中心一楼(汕头市引进中高端人才专场招聘会)
3.报名要求:网络报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1)本人填写《汕头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2)(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认证函;
(4)论文、发明专利、所获奖励等能体现学习或工作成果的材料。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4.资格初审
集团人力资源部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网络报名的,于2024年11月2日前通过短信或邮件等方式反馈初审结果;现场报名的,在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并当场反馈初审结果。
5.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11月2日之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须于2024年11月2日之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于2024年11月2日之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并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认证函。
(2)应聘人员应按《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应聘。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在报名填写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如实填写。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代码为4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代码为4位数)所含“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符合报考条件。
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应聘。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以相近专业应聘的,须按要求提供相近专业佐证材料。
(3)若提供材料为外语,需提供翻译件。
(二)资格复审
领导小组成员根据人力资源部初审意见及应聘人员提交材料,对应聘人员基本信息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符合性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领导小组可通过通讯或面谈方式对应聘人员的项目(实习)经历、研究方向、工作业绩、在汕头发展的意向等内容进行了解或核实。
审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通过短信或邮件方式反馈给应聘人员,并于11月2日22时前通知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评委:由交通集团招聘领导小组成员组成,面试评委不少于3人。
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为2024年11月3日,面试地点为汕头市潮汕历史文化博览中心一楼(汕头市引进中高端人才专场招聘会),具体地点详见面试短信或邮件通知。
4.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时间15分钟左右,面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5.面试成绩: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6.面试成绩和入围体检人选公布
面试结果于面试结束次日,由交通集团向应聘人员公布。依应聘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按岗位招聘人数从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入围体检人选名单于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市国资委官网公布,一经公布不再递补。如入围体检人选,因自身原因放弃应聘,应提供本人自愿放弃声明,在公告中对自愿放弃的考生进行公布并注明自愿放弃。
(四)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须在市卫健部门指定的体检医院(市中心医院、汕大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汕大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范围内进行,体检等相关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集团招聘领导小组通过审查个人档案、发函调查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录用资格条件,提出是否聘用意见。
(六)拟聘人选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由人力资源部报市国资委,并在市国资委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企业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与引进对象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应聘人员咨询:汕头市交通集团电话:0754-82909877(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监督电话:汕头市国资委:0754-88789609(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三)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证件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善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无特殊原因的,须按照招聘单位指定时间参加体检,积极配合好招聘单位组织的考察,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等,否则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五)请应聘人员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以方便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招聘单位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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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汕头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8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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