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白云区云城街道办事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公共创业就业服务岗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工作人员3名。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4.具有满足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包括:
(1)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以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
(2)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
以毕业学年(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12个月)以及以毕业证落款日期为基准起算2年内。
6.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广东高校或广东生源毕业生,应当优先招聘: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持有城乡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特困职工证之一,或属于脱贫人口家庭成员);
(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
(3)登记失业1年以上仍未就业的;
(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并不予录用;已经录用的,一经发现,即予解除劳动合同: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等的;
5.因其他原因不宜录用的。
前述所列的处分期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12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3.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云城街道办事处一楼(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富路88号城投大厦D座)。
4.报名时提交材料:
(1)《广州市白云区云城街2024年公开招聘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证件彩色照片1张;
(3)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临时身份证须由公安部门出具)(原件初审后退回);
(4)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的家庭页与个人页复印在同一A4纸上(原件初审后退回);
(5)毕业证(学历证书)、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初审后退回);
(6)优先聘用证明材料。
上述复印件按照目录顺序装订。
5.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及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3.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3。若达不到开考比例,按实际报考人数开展考试。
4.笔试形式:闭卷考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5.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y.gov.cn/)进行公布。
(三)面试。
1.确定拟面试对象。按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y.gov.cn/)公布。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问答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体检在街道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云城街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录用考察工作。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街道研究决定。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y.gov.cn/)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服务期为2年,合同期满不再续聘。
四、工资待遇
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的工资待遇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五、补录规则
招聘结束后,若出现同岗位空缺,可在本次招聘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依次补录。
六、有关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提供信息、资料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将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严防在招聘工作中打探消息、跑风漏气、说情干预,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严禁篡改档案、考试作弊,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三)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坚持规范程序,严肃纪律,阳光操作,确保公平公正。主动接受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对招聘中的违纪违规问题,发现一处查处一处,绝不姑息。
咨询电话:020-36075901。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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