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招聘单位简介:
广东省佛山市华英学校原为佛山市第一中学初中部,是佛山市教育局直属唯一一所公办初中。学校位于广东珠三角核心区域——佛山市市区中心,校园环境优美,大气典雅,先后被评为国家级网络课程研究实验学校、广东省一级学校、广东省绿色学校、广东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广东省书香校园、广东省德育示范学校、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目前有初一、初二、初三年级约60个班,教工210多人。学校各项综合指标均在佛山市初中学校中名列前茅,是一所学生向往、家长满意、教师幸福、领导认可的高品质现代化名校。
结合学校工作需要,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制定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等级
(一)初中语文教师1名,事业编制,拟聘专技十二级岗位;
(二)初中地理教师1名,事业编制,拟聘专技十二级岗位。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对象
1.毕业生: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含)以上的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国(境)外毕业生(即于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2.社会人员: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含)以上的人员,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