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一、招聘岗位
根据我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小学语文合同制教师1名。
二、工资待遇
根据三水区教育局合同制教师的相关文件执行。
三、招聘对象
(一)应届毕业生
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报名结束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二)社会人员
除应届毕业生外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各类人员具体条件如下
1、年龄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紧缺专业人才,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3、报考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本科专业或研究生专业任一符合即可报考);
4、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学科教师资格证(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的可应聘低学段教师岗位)。
(三)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我区以往教师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认定有违纪行为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1日8:00至26日12:00
报名方式:应聘者在2024年9月25日17:00前把需要提交的五项资料打包(报名表、身份证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教师资格证扫描件及相关的获奖证书,扫描后合成一个文档,转换成PDF格式。)以学科+姓名+电话命名,发送到邮箱:sskcsyxx@126.com
(二)网上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对考生在网上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因网上提交材料不齐或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学校初审后会通过短信统一通知初审情况。应聘材料恕不退还,所投简历不能逐一回复,敬请谅解。
(三)资格复审
考试当天,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校接受资格复审(请考生按以下顺序装订好报名材料),并现场提交复印件:
(1)报名表;
(2)身份证;
(3)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4)教师资格证;
(5)相关获奖证书;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没有提交纸质报名材料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考试(笔试+面试)
考试(笔试+面试)由三水科创实验学校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参加。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对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统一由招聘单位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中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教师资格证学段分为高中(含中职)、初中、小学、幼儿园,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报考低学段教师岗位。
(三)进入体检环节的拟聘用人员,如自行放弃的,三年内不得再参加三水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考试,并记录在诚信档案。
(四)拟聘人员根据用人单位安排,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就业协议签订后,凡擅自违约的,按相关约定条款处理。
(五)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本公告由佛山市三水区科创实验学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张老师 0757-86165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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