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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2026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公开招聘公告

梅州市2026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公开招聘公告

招聘7人7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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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1/2 08:30-2026/11/6 17:30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充实我市乡村医生队伍,提升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及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市乡镇、村医疗卫生工作实际需要,梅州市卫生健康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联合开展2026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7名,均为兴宁市乡镇卫生院。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相关资格条件详见《梅州市2026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2026届普通高校(非在职)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要求为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相关专业。同时,尚在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以及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可按2026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的人员,均可报考。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和乡村医生相关补贴。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报名地点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前往兴宁市卫生健康局指定报名点进行报名。

2.报名地点:兴宁市卫生健康局4楼人事股(地址:兴宁市人民大道中135号)。

(二)报名时间

2026年11月2日至11月6日,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三)报考材料

1.报名时须填报《广东省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并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一式两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考两个及以上招聘岗位的,视作无效报名。

报名相关事宜详见《报考指南》(附件3)。资格审核期间,若报考人员证件(证明)不全且无法在报名截止日期前补全,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并严格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经现场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方可进入考试环节,准考证领取时间由兴宁市卫生健康局另行通知。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考务工作由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兴宁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精确小数点后两位。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本地区事业单位人才需求及聘用人员基本能力水平统筹划定,并在笔试成绩公布时一并发布。

(二)面试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测评。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合格分数线在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布。

2.面试组织。面试由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统筹安排,具体安排由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兴宁市卫生健康局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按要求另行组织面试。

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并在综合成绩公布时一并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兴宁市卫生健康局依据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严格依照相关规定组织体检工作。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结果将由兴宁市卫生健康局另行通知。兴宁市卫生健康局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考察工作。


八、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梅州市卫生健康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签订协议

聘用大学生乡村医生与乡镇卫生院签订聘用合同,在村卫生室服务期不低于5年(不含参加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并在入职后限期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如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一、执业注册管理

聘用大学生向兴宁市卫生健康局申请办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注册程序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广东省乡村医生注册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开展岗前培训

兴宁市卫生健康局统筹实施本地大学生乡村医生岗前培训,主要由乡镇卫生院具体承担理论基础和操作技能等的岗前培训,培训期限不少于3个月,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执业。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及报考指南,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三)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报名期间可致电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宁市卫生健康局咨询。咨询电话:

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和事业单位管理股:0753-3263761;

兴宁市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53-3332130。

电话咨询时间为:2026年11月2日至11月6日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五)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将适时在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以及兴宁市卫生健康局官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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