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阳春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市森林消防(应急救援)大队队员公告-广东-阳江市-阳春市-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事业单位-阳春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阳春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市森林消防(应急救援)大队队员公告

2026年阳春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市森林消防(应急救援)大队队员公告

招聘5人2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10/26 -2026/11/4

为进一步充实市级队伍力量,优化队伍人员结构,提升市级队伍整体战斗力和应急处置水平。经市政府批准,市应急管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森林消防(应急救援)大队队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选拔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市森林消防(应急救援)大队队员5名,其中灭火救援战斗员4名,消防车驾驶员1名,用工形式为劳动合同制。(详见附件2)。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无违纪违法记录;

3.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高中(含)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和掌握符合消防职业特点的特殊技能人员优先,森林消防救援从业经历者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报考消防车驾驶员岗位者,须持有准驾车型B2及以上驾驶证2年以上且驾驶技术娴熟,无重大交通事故违法违章记录,持有准驾车型A以上驾驶证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详见附件2)

4.自愿从事应急救援工作,服从市应急管理局的管理,身高165厘米以上,体貌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8(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可放宽到较差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5.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5日。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部队服役期间受过纪律处分;

2.有违法犯罪记录;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职责任务

处置森林火灾、执行抢险救灾等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协助本地区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巡护督查、培训演练;执行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和市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应急工作任务。工作时间内全天候24小时在岗履职执勤。


五、福利待遇

(一)薪酬组成。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高危津贴、四险一金等组成,试用期过后年收入6.7万元至7.3万元左右(按照岗位确定、含四险一金),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每人每年2500元。

(二)食宿安排。食宿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安排。

(三)被装发放。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四)休息休假。工作期间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实行24小时驻队执勤;每人每月轮休6—8天,因应急救援工作的特殊性,在队时间(含周六日、法定节假日)均为工作日时间;节假日、发布自然灾害较高等级预警信号、重大消防安保期间按照上级要求确保人员在位率不低于90%或全员在岗在位。轮休期间应保持通信畅通,保证随时能够接受紧急工作部署,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归队。工作满1年以上的享有带薪年假,其余假期按照国家劳动合同法规要求执行。

(五)职务工资。入职后根据工作能力表现,可参与岗位竞选为副班长、班长、副队长、队长等岗位,领取相应职务工资。

(六)试用期工资。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按照正式录用工资待遇发放。

(七)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3年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含试用期1个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聘用者统一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含生育)、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

(八)工会福利。按月缴纳工会会费,享受单位工会福利。

(九)健康体检。单位每年安排1次免费体检。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在公告规定报名时间内,应聘人员发送报名材料至阳春市应急管理局邮箱,邮箱地址为yangchunyingji@163.com,标题请注明“阳春市森林消防(应急救援)大队+岗位+姓名”字样。

2.现场报名

在公告规定报名时间内,应聘人员在工作日9:00—11:30,15:00—17:00到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阳春市城东大道164号3楼310室)报名,现场工作人员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联系电话:0662-7765684,联系人:张非凡。

3.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9日至2026年10月25日

4.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1月4日

5.报名材料

(1)网上报名:将《阳春市森林消防(应急救援)队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彩照、身份证、学历证、驾驶证、无犯罪证明及需提供的证明、证书材料等原件扫描发至邮箱(资料不齐视为无效报名,且不再通知补充材料)。扫描件要求按原件尺寸大小扫描,格式为JPG,每张图片的大小不能超过500KB。

(2)现场报名:①《阳春市森林消防(应急救援)队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②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彩照4张;③身份证、学历证、无犯罪证明及其他需提供的证明、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提供驾驶证的,需补充以下资料:①B2或以上驾驶证复印件;②安全驾驶记录(个人下载“交管12123APP”,进入我的驾驶证界面,在界面中选择“驾驶人安全驾驶记录”可以申请查询,查询结果截图并打印,递交资料时需现场核查真实性);

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所有证件、证明材料需携带原件到现场报名点核查真实性。

6.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及在岗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5)报考者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6)报考人员须留有效的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通畅。若有因填写联系电话有误、报名后更改电话号码或其他自身原因,招聘单位不能联系到报考人员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二)资格审查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核工作。现场报名人员在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网上报名人员在2026年10月26日起至2026年11月4日到阳春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需提供报名时所有电子版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及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彩照4张。复审不合格,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审查时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报名者必须在报名表正面下方“个人声明”栏内签名确认所有资料真实。

应聘者经初步资格审查通过后,招聘单位将电话通知应聘者进行现场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及体检等。


七、考试

考试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1月中下旬,若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考试按照满分100分计算,体能测试占50%、笔试占25%、面试占25%的比例构成应聘者的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50%+笔试×25%+面试×25%)。

拟聘用对象按总成绩分数高低录取。因应聘者体检、政审考察不及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政审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逾期未参加考核的视为放弃考核。

(一)体能测试(满分100分)

1.资格审查合格后,确定应聘人选,参加体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2.体能测试参考应急管理部《2026年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男性考核标准:1000米跑为必考项目,选考项目有三项:原地跳高和立定跳远二选一,单杠引体向上和俯卧撑二选一,10米×4折返跑和100米跑二选一。体能测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考岗位人员四项体能测试成绩实际情况分别科学划定,其中必考项目1000米需取得2分以上,其余三项测试项目需有两项取得2分以上,四项测试项目总分达到60分方可参加笔试。

3.体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各项分值标准参照附件3。

4.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如有疑问,现场申诉,超过考试时限当弃权处理。

(二)笔试(满分100分)

1.参加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2.笔试主要内容为社会文化知识和森林消防基础业务理论知识等,包括选择题、判断题、问答题。笔试内容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森林防灭火相关知识等。笔试出题范围详细参考附件4《阳春市森林消防(应急救援)队员笔试参考题库》。

3.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报考岗位人员笔试成绩实际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科学划定,按体能测试、笔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三)面试(满分100分)

1.进入面试的人员及面试时间、地点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后电话通知参考人员。

2.面试侧重考察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根据面试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科学划定。

3.应聘者在面试时需将身份证、退役证、毕业证书、车辆驾驶证等证件原件交考核组进行审核,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具有文艺、才艺等专长的可提供相关证书、证明的原始材料,同时在面试时现场展示,并通过考核组评定。

(四)体检和政审考察

考试完成后,依据总成绩从高至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政审考察人选。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体能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体能测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入围体检的人员由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附件5《阳春市森林消防(应急救援)队员入职体检参考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政审考察工作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


八、公布成绩

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公布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体能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体能测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总成绩在阳春市人民政府网(www.yangchun.gov.cn)公示3个工作日,正式确定拟录用人选。


九、公示

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集体研究审定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阳春市人民政府网(www.yangchu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市应急管理局提出,市应急管理局应当及时组织处理。


十、聘用

(一)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首次聘期3年(含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将由市森林消防(应急救援)大队统一安排集训,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3年后,根据应聘者表现和本人意愿,决定是否续聘。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从未被聘用人员中按考试成绩最高分进行递补。

1.拟聘人选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三)对不能胜任工作、身体不适应所在工作岗位要求或违反市应急管理局管理规定要求的,依据相关规定解聘。

(四)聘用人员不办理工作关系调动。

(五)具体入职上岗时间以通知为准。

(六)有相关消防救援(含森林消防)工作经验6个月以上的聘用人员,经阳春市应急管理局研究后,录用即可转为正式队员,可免试用期。


十一、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各项考试和体检必须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进场。

(三)本次考试的笔试、面试试题由阳春市应急管理局负责。

(四)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参加资格审查以及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政审考察和体检。

(五)本方案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十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阳春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职位表.xls
粉笔广东公众号
广东粉笔微信号
认证官方微信号
其他分校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