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属下汕头市中心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广东-医疗-派遣/临时/购买服务等-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汕头市-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属下汕头市中心医院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属下汕头市中心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属下汕头市中心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医疗招聘考试

招聘26人8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06/17 00:00-2026/06/24 24:00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属下汕头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6名。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汕头市中心医院创建于1922年,为国家首批三级甲等医院,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成绩连续3年进入A序列。入选广东省第一期30家高水平医院,成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单位,获评“全国文明单位”、“广东省文明单位”、“广东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广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获批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国家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中山大学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中山大学/汕头大学/暨南大学/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培养基地等多个国家省部级基地称号。挂牌成为“暨南大学汕头临床医学院”、“汕头市医学科学院”依托单位、汕头市转化医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与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合作共建粤东医疗中心。医院现有肿瘤、全科等2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广东省医学特色专科1个、广东省临床重点专科19个、广东省重点扶持建设临床专科1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27个,市临床重点扶持建设专科2个。拥有达芬奇手术机器人、PET-CT、双平板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等国内先进的设备设施,规模和业务量居粤东前列。
 目前,医院合作的医联体单位共5家。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医院正加快建设东院区项目,规划床位3000张。项目建成后,将形成“一体化运营-差异化发展”的“一院两区”新格局,辐射带动区域整体医疗服务水平提升。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具体招聘岗位和人数详见附件《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属下汕头市中心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附件1)。
 新招聘人员报到时未与其他单位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或协议,且取得相应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中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经我院公示的拟聘用且未参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师岗位人员,必须于当年报名参加我院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届时请自行留意我院官网及科教科住培办招生信息并及时报名。
根据“两个同等对待”政策要求,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可报名硕士研究生岗位。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放射科技术员、病理科技师、康复医学科技师岗位招聘2026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护士岗位招聘2026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或近3年连续在三甲医院从事临床护理工作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往届毕业生(应聘人员须为普通高中毕业,参加全国高考考取全日制本科院校,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取得学士学位)。

三、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新招聘人员不列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参照国家政策兑现相关待遇,同时享受五险一金。
医院具有较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入职后表现优异者,可出国研修深造、国内进修学习,医院奖励在职人员后续学历(学位)攻读,有较完备的职称聘用、职务晋升路径。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属下汕头市中心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汕头市中心医院官网(http://www.sthospital.com/)、“汕头市中心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6年6月17日(0时起,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至2026年6月24日(24时止,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2.报名步骤:
(1)扫描以下二维码,完成相关资料的填报:

(2)将以下报名材料扫描后打包发送至stzxyyrsk@126.com,邮件命名为“招聘岗位序号+招聘岗位名称+毕业院校及专业+学历+姓名”,完成以上两个步骤后方为完成整个报名工作:
a.本人简历及本人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
b.本人有效身份证(含正反面);
c.本人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者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学历电子信息备案表、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需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认证函;
d.尚未毕业的2026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截图、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及相关承诺书(附件5)等材料;
e.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4)。
3.资格初审:
由汕头市中心医院负责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初步审核,于7月3日24:00前通过邮件或短信形式反馈审核结果。
4.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报考《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属下汕头市中心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附件1)中的1个岗位。
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即2026年6月24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认证函。
2026届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在境内就读的2026届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2026届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的,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有效的应届毕业生材料,但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6届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的,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有效的应届毕业生材料,但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未取得的,不得聘用。
(3)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设置。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名称,与《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进行对照,如专业名称一致的,则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按照该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代码为4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代码为4位数)所含“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符合报考条件。
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汕头市中心医院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报考。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有专业代码),同时也为旧专业名称的,例如,“水利工程硕士(专业硕士)(A084402)”,同时也为“水文学及水资源(A081501)”至“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A081505)”等5个专业的旧专业,可以按照“水利工程硕士(专业硕士)(A084402)”专业报考,也可以按照旧专业以相近专业报考。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以相近专业报考。
留学回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的,招聘组织单位应当结合其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资格审查,不得以学科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为由不予通过审查。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应聘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
(4)除《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5)报名人员在平台上应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与证件必须一致。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善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6)未同时完成报名步骤1(即问卷星填写)及报名步骤2(即发送报名材料至邮箱)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资料的视为报名失败。
(三)考试及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护理专业岗位采取“笔试+操作考核+面试”方式进行;超声医学科医师岗位采取“直接面试”方式,其他岗位毕业生岗位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1. 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须知等有关事项在汕头市中心医院官网公布。
(2)笔试内容及形式:笔试内容主要评测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能力。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时长为90分钟。
(3)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汕头市中心医院官网公布。
(4)应聘人员对自己的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填写《应聘人员成绩核查登记表》(可在汕头市中心医院网站下载),送汕头市中心医院核查。每个应聘人员可申请核查1次。
分数核查限于下列范围:
①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
②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
③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
汕头市中心医院在收到核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确有错误的,汕头市中心医院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应聘人员。
(5)护理岗位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员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操作考核和面试人员。入围操作考核和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在汕头市中心医院官网公布。
(6)其他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5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在汕头市中心医院官网公布。
2.资格复审
汕头市中心医院在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在汕头市中心医院官网发布。
(2)汕头市中心医院对入围面试人员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当场退回)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汕头市中心医院取消其面试资格,并采取合适方式告知相关事由。被取消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汕头市中心医院申请复核。
入围面试人员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汕头市中心医院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护理岗位的递补人员需进行操作考核)。
(3)发放面试通知书: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向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3. 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须知等有关事项将在汕头市中心医院官网公布。
(2)面试方式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长15分钟。主要考评应聘人员岗位素质、专业知识等方面内容。
(3)面试成绩: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考试综合成绩。
4.操作考核
汕头市中心医院组织入围考核和面试的护理岗位人员进行操作考核。
(1)操作考核时间、地点及须知等有关事项在汕头市中心医院官网公布。
(2)操作考核内容及形式:操作考核内容主要评测招聘岗位相关技术操作能力。
(3)操作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操作考核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操作考核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考试综合成绩。
5. 考试综合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公布
(1)以“直接面试”形式考试的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以“笔试+面试”形式考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3)以“笔试+操作考核+面试”形式考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操作考核成绩×40%+面试成绩×2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4)笔试、操作考核和面试的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者,不进入下一考试环节。
(5)按照招聘岗位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以“直接面试”形式考试的岗位,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汕头市中心医院另行组织面试。
以“笔试+面试”形式考试的岗位,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汕头市中心医院另行组织面试。
以“笔试+操作考核+面试”形式考试的岗位,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照操作考核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操作考核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汕头市中心医院另行组织面试。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汕头市中心医院官网公布,并由汕头市中心医院以适当方式通知到相关应聘人员。
(四)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汕头市中心医院组织实施。
体检执行的标准为《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费用等有关事宜在汕头市中心医院官网公布,并及时提前通知到相关应聘人员。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 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人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拟聘人选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汕头市中心医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拟聘人选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汕头市中心医院书面申辩,汕头市中心医院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其他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汕头市中心医院提出异议,汕头市中心医院及时依法处理。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汕头市中心医院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招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递补事宜:
用人单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医院可在7个工作日内从同一岗位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并按照本方案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要求办理。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参加体检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六、其它事项
(一) 本次公开招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应聘人员咨询(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考试教材。
(三)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无特殊原因的,须按照汕头市中心医院指定时间参加体检,积极配合好汕头市中心医院组织的考察,在汕头市中心医院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签约手续,在约定时间内必须到岗工作等,否则视为个人自动放弃。确有特殊情况需延期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的,本人可提出书面申请,经汕头市中心医院同意后,可推迟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时间。
(五)本次招聘严肃考纪考风,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六)实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当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
(七)请应聘人员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以方便在招聘过程中招聘单位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七、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联系部门:汕头市中心医院劳动人事科
地址:汕头市大华路9号汕头市中心医院行政楼316室
电话:0754-88903590
监督部门:汕头市中心医院纪检室
地址:汕头市大华路9号汕头市中心医院行政楼212室
电话:0754-88903585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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