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广州市海珠区妇女联合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1名。按照公平公开、择优录用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1.招聘管理辅助类雇员1名,具体工作岗位由单位统筹安排;
2.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应聘人员的条件要求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
招聘 岗位 |
岗位简介 |
招聘 人数 |
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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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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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辅助类 雇员 |
从事妇女儿童服务及日常行政综合事务,以及新媒体运营等辅助工作 |
1 |
35周岁以下(1990年6月10日以后出生)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学士学位及以上 |
B0305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B0503 新闻传播学类 B030101 法学 B050101 汉语言文学 |
1.熟悉运用办公室软件,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 2.熟练运营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能独立完成账号日常发布与维护工作; 3.有广州市户籍或持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居住地址须在广州市内); 4.持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 5.同等条件下,有新闻或者媒体相关工作经验、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者优先。 |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招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因违规违纪违法被开除、解聘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要求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形式,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海纳职通”进入“海珠雇员招聘专区”报名。
2.报名时间:2026年6月10日9:00至6月12日18:00。请考生按时间要求提交报名材料,逾期不接受报名。
3.报名要求:考生报名时须按要求在报考平台填写本人信息,并上传有关材料(jpg、pdf格式),包括:
(1)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照、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本或者居住证(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及本人页)
(3)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如有)
(4)学信网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学位认证证明(如有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6)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明细等能证明工作经历的材料)
招考单位将通过报考平台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请考生确保填写的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初审过程中,如出现考生上传材料不齐全等情况,将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通知考生。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补充材料,逾时将按审核不通过处理。
(二)考试和资格审查
1.笔试
笔试形式和内容: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文字写作、综合知识素养以及分析研判、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将以邮件、短信或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
2.资格审查
按招考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考生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学历证、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明细等能证明工作经历的材料)等岗位要求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考生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形式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成绩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对符合“招聘条件”中优先考虑情况的考生进行录用;若优先条件仍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考生自身原因放弃体检、录用资格等,造成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已无可递补的情况,本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招聘公告设定的条件和进入面试的比例,以笔试成绩高低,再次组织报考该岗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人员,在15个工作日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
五、考察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情况等。考察不合格或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放弃聘用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公示3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照海珠区编外人员管理有关文件及广州市海珠区妇女联合会编外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本单位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其他
(一)招聘岗位,不得兼职,被聘用前已有工作单位的,应当于入职前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二)考试期间,考生如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配合接受相应安排。
(三)聘用后可由我单位统筹岗位调配。
(四)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妇女联合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本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电话:020-82402727
其他业务咨询电话:020-89088790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2026年6月10日至6月12日9:30—11:30、14:30—17:30。
未尽事宜按我单位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海珠区妇联负责解释。
附件:专业参考目录.xlsx
广州市海珠区妇女联合会
2026年6月9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