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1个岗位
江门市应急救援支队是江门市人民政府于2014年4月11日批准成立的专职应急救援队伍,现隶属于江门市应急管理局,承担全市森林防灭火、三防救援、地震救灾、生产安全事故等多灾种应急救援任务;对各县(市、区)应急救援大队开展培训、演练等业务指导;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同时,也是广东省应急救援抢险省级队伍。
支队营区坐落在交通便利的江门市蓬江区龙湾西路江门市林科所内,实行准军事化管理。队伍装备精良,以“以水灭火”装备配置为主。现配有各类特种专业车辆、森林消防装备、水域救援装备、多场景无人机、应急通讯设备、个人防护装备等。营区内生活设施配套,设有办公室、会议室、学习室、娱乐室、队员宿舍、饭堂和物资装备库、车库等,宿舍配有空调、洗衣机、无线网络等,并配备足球场、篮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健身室等。
欢迎优秀退役士兵和愿意为我市应急救援作贡献的优秀青年加入到江门市应急救援支队中来,我们将全力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和发展空间。
一、招聘岗位
(一)岗位名称:应急救援员
(二)招聘人数:5人
(三)基本条件
1.男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身体条件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3.报考年龄18至25周岁。退伍军人,具备一定森林消防、城市消防,以及无人机操作、特种装备操作等经验的,或持有准驾车型为B1、B2(含)以上驾驶证的可适当放宽报考年龄。
4.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5.无犯罪记录和个人征信正常。
(四)岗位职责及要求
应急救援员需参加应急救援、抢险救灾、防灾减灾宣传等任务,日常参与专业体能训练、业务技能训练,并服从工作安排及调动,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