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0人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决策部署,加强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情况,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0名。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6年我县计划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60名,其中卫生类57名,综合类3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26年揭西县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其中:
(一)2026届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6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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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境内就读2026届中外合作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
医学类学历、相关医学类学历和药学类学历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关于学历教育有关问题的复函》(粤卫办函〔2005〕261号)和《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学历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卫函〔2016〕1379号)规定。
三、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