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3人10个岗位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要求,加强乡镇(街道、旅游区)干部队伍储备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301号)的有关规定和《关于深化实施镇村干部“大储备”工作的实施意见》(惠市组通〔2021〕31号)文件要求,龙门县决定开展2026年乡镇(街道、旅游区)党建指导员招聘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实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全县招聘13名乡镇(街道、旅游区)党建指导员,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6年龙门县公开招聘乡镇(街道、旅游区)党建指导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乡镇(街道、旅游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18—38周岁,即为1987年4月7日至2008年4月7日期间出生;党龄3年以上且具有3年及以上党建工作经历的中共党员(党建工作经历及党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7日)。根据惠州市镇村干部“大储备”相关要求招聘的乡镇(街道、旅游区)党建联络员,且入职满1年的,可免除党龄和党建工作年限要求。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