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3个岗位
为进一步提升街道编外人员水平,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惠湾组字〔2024〕21号)、《关于印发大亚湾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惠湾组字〔2026〕1号)、《大亚湾区街道及村(社区)干部“大储备”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惠湾组字〔2019〕30号)、《关于印发<大亚湾开发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关于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惠湾应急委〔2022〕1号)等有关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制定以下招聘工作方案:
一、招聘岗位
编外人员5名,其中党建联络员4名、应急救援队伍专职救援人员1名。
二、招聘岗位要求
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大亚湾开发区霞涌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薪酬待遇
经考试合格录用者,按照街道编外人员进行管理,与街道办事处直接签订劳动合同。
党建联络员参照大亚湾区2021年度社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发放工资(含四险一金);应急救援队伍专职救援人员薪酬待遇约9.5万元/年(含四险一金)。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政治立场坚定,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与敌对势力、黑恶势力、邪教势力作斗争;
3.报考年龄为18—38周岁(即1987年3月31日至2008年3月30日期间出生),退役军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放宽至43周岁以下。
4.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
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敢于担当、乐于奉献;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无明显纹身;
6.2026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6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