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公开选聘公办职业技术学校(含技工院校)正职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3/25 -2026/4/15
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佛山市高明区公办职业技术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正职1名,属事业编制(公益一类)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介绍
本次公开选聘岗位为佛山市高明区公办职业技术学校正职1名,在党委领导下,负责学校行政全面工作,同时聘用在专业技术七级以上岗位。
二、选聘范围和条件
符合中组部、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为50周岁以下;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职业技术学校、高级中学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或技工院校教师上岗证,并取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具有职业技术学校正职领导任职经历,或具有职业技术学校副职领导任职经历2年以上。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上述资格条件可适当放宽:
1.具备职业技术学校、高级中学以上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获得“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的校长、副校长;教育部中小学“名校长领航工程”学校校长、副校长;获得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人社部门)授予“名校长”“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等荣誉称号的校长、副校长;
3.经审核认定,在教育教学领域取得卓越成就且社会公认度高的特别优秀人才。
上述资格条件中,学历、职务、年龄和任职年限均含本级或本数,职务、年龄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有以下情形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