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关于做好村(社区)党建组织员选配工作通知》,为进一步充实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力量,福堂镇党委决定公开招聘永丰村党建组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为永丰村党建组织员,招聘人数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村党建组织员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福堂镇辖区的中共党员(不含中共预备党员),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18至40周岁(1986年3月24日至2008年3月23日期间出生)。
3.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抵制黑恶势力渗透和不良风气侵蚀。
4.能够认真完成党委、政府布置的工作任务,主动参与村工作事务,主动联系服务党员、群众,工作认真负责,能作为善作为。
5.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公私分明、带头遵守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在党员群众中有较好的口碑。
6.具有较好的组织管理能力,较为熟悉基层党建工作业务,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和计算机操作技能。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接受应聘:
1.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的;搞拉帮结派、团团伙伙,成为宗族恶势力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团体代言人的;作风不严不实,不担当不作为,损害群众利益,信教传教,大搞封建迷信的。
2.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且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受到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且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未曾担任干部的党员受到警告、严重警告等党纪处分且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