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715人1421个岗位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精神,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面向部分高校选调一批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我省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全省共计划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1715名,报考者可通过广东组织工作网(https://www.gdzz.gov.cn)、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hrss.gd.gov.cn)、广东人事考试网(http://rsks.gd.gov.cn)或“粤省事”“广东发布”“粤讲粤政”等微信公众号查阅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
二、选调对象和高校范围
选调对象为部分国内高校2026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以上学历(学位)应届优秀毕业生。选调高校范围见附件2。
报考者需以最高学历(学位)报考。报考者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于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以及专升本(专插本)、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民办分校的应届毕业生不列入选调对象范围。
三、选调条件
符合公务员法等规定的基本条件,且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二)作风朴实,爱国敬业,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三)学习成绩优良,具备授予相应学位条件。附件2中Ⅱ类、Ⅲ类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习成绩在专业或班级排名前50%。
(四)本科生24周岁以下(2000年12月4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27周岁以下(1997年12月4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4年12月4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放宽3周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