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4人4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详见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发布的《广东省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方式
参加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与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广东省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项目。
五、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任职条件
详见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发布的《广东省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
咨询电话:0757-87797895
联系人:陈老师、叶老师、梁老师
(三)报名要求
(四)资格审查
根据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者将通知进行现场原件复核。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考核对象。
医院组成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由小组对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知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进行考核(详见附件1、2),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
在考核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医院支出。
体检结果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结束后形成考察报告,提交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考察人选是否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人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