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7人2个岗位
深圳市福田区第三人民医院是直属于福田区卫生健康局的二级专科医院、慢性病与精神心理专业防治机构。医院前身为福田区慢性病防治站与新沙医院,于2001年合并组建福田区慢性病防治院。2010年加挂“福田区精神卫生中心”牌子,2020年加挂“福田区心理健康中心”牌子,2025年正式更名为福田区第三人民医院,并加挂“福田区慢性病防治中心”“福田区心理健康与精神卫生中心”牌子。医院现为深圳市精神疾病质量控制中心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单位,深圳市健康管理协会心理精神与慢病管理专委会主委单位;临床心理科为福田区医学重点专科,临床心理科和皮肤科为福田区医疗质控中心牵头单位。
医院坚持医防融合,以“医”强“防”,以“防”促“医”,主要承担辖区精神心理疾病及慢性病的综合疾病监测、预防控制、临床诊疗、社区督导、健康促进等工作。荣获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动态管理”先进单位、国家心血管病中心生活方式医学联盟达标中心、广东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贡献奖、“广东省实施《遏制结核病行动计划(2019-2022年)》”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系广东省麻风病防治工作五家先进单位之一和唯一的区级机构,获评“国家感染性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第一批联盟单位,受到国内外专家的高度认可和赞许。
未来,医院将坚持“一轴、两翼、三重点、四基石”的新发展思路,深耕福田、服务深圳、辐射大湾区,致力于建设成为服务功能完备、专科特色鲜明、公共卫生职能突出的“强专科、精综合、优公卫”的现代化三级专科医院和专业防治机构。
一、招聘岗位、数量
(一)临床心理科医师(硕士、中级)1名
(二)临床心理科医师(硕士、初级)6名
岗位具体要求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