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
因我院业务发展需要,经罗定市卫生健康局批准,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一)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三、报名办法及时间
1.报名办法:工作日期间现场报名。
2.报名地址:罗定市罗城街道泷洲南路41号(罗定市第六人民医院八楼人事科)。
3.报名时间: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4.报名咨询电话:0766-3882505
四、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罗定市第六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请自行下载报名表,采用A4纸双面打印,按要求如实填写)。
2、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注意事项: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考试方式
(一)考试形式:采用直接面试方式。
(二)考试时间:待定。
(三)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含60分)。
七、体检和政审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程序,对政审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造成的空缺名额按考试成绩在符合条件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成绩、体检、政审结果,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人员名单在本院公示栏或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九、聘用及管理:
1、拟聘用对象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编外人员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由本院统一管理,实行聘期薪酬制度。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本院现行编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有关规定执行。聘用期内,由本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违反合同规定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劳动合同》首次期限为1年(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在试用期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则解除合同。
2、合同期满,聘用关系随之解除。如因工作需要续聘的,须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3、护理类需签订合同内1年取得护士资格证,其他的医、药、技类等需在签订合同的2年内取得执业资格证或相关的职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