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为健全区属国有企业监督机制,完善区属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国资办)拟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专职外部董事(兼财务总监),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区属国有企业专职外部董事(兼财务总监)1名,由区国资办任命,委派到两家区属国有企业珠海联港集团有限公司、珠海金航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职。
二、岗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决议和规定,维护国有企业合法权益,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依法参加任职公司董事会会议和相关会议,就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独立发表意见,并为此承担法律责任。
(三)参与任职公司的战略决策和运行监控,规避企业经营风险,及时、如实向区国资办报告任职公司关系国有资本运作的决策、经营等重大事项,依法维护出资人的知情权。
(四)关注任职公司长期发展目标与核心竞争力培育,避免或纠正决策经营上的短期行为。
(五)督促任职公司建立权责明确、运转顺畅、制衡有效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六)指导和监督企业重大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全面掌握任职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运行情况。
(七)重要经济事项联审联签。
(八)组织企业制定财务内控制度,建立健全财务内控体系,落实内控责任。
(九)法律法规、任职公司章程和区国资办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任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守职业操守,诚信勤勉,廉洁自律。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决策判断能力、风险防范能力、识人用人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熟悉企业经营管理,了解拟任职公司主营业务,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五)具有10年以上财务、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工作经验,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和财务监管工作。在大中型企业担任高级管理人员三年以上者优先考虑。
(六)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70年6月以后出生)。
(七)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会计、审计等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取得注册会计师等执业资格。
(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
(九)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不得报名情形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挪用国有资产,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三)担任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并对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而破产清算负有个人责任,自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四)担任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并对企业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负有个人责任的,自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五)对所在单位违反国家财经纪律、财会制度负有个人责任,被有关部门给予警告以上行政处分未逾两年的。
(六)个人严重失信、大额到期债务未清偿或列入征信黑名单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纪律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未满规定时限或处分尚未解除的。
(七)曾在拟任职公司担任领导职务,或者近两年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曾在拟任职公司或其所属二级子公司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的。
(八)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或者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所办企业近两年内与拟任职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有直接商业往来的。
(九)本人在与拟任职公司有竞争或潜在竞争关系的企业中任职的。
(十)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不适合担任董事、财务总监的。
(十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财务总监的。
五、薪酬待遇
税前年薪为45-60万元,由基本工资及年度绩效两部分构成,年度绩效根据年度考核情况确定。
六、招聘流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29日。
2.报名方式:请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jwqczj@zhuhai.gov.cn,邮件标题注明“外部董事应聘+姓名”报名。
3.报名资料:(1)报名表(附件1);(2)承诺书(附件2,报名者须在“承诺人”处亲笔签名);(3)身份证(正反面);(4)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证明;(5)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业资格证书;(6)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7)工作经历证明(包括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劳动合同、职务证明等);(8)其他证明材料。
4.资格审核:根据岗位条件及任职资格要求,由区国资办进行资格审核,筛选条件优秀者参加考试,并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本人。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不另行通知,所交报名资料不予退还。面试前查验报名资料原件,其中报名表、承诺书留存原件,其余资料留存复印件。
(二)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组织两轮面试。第一轮为结构化面试(满分10分),通过者方可进入第二轮面谈(满分10分),根据第二轮面试结果确定入围体检的人选。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对通过面试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可根据工作需要按规定依次递补人选。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察或背景调查,未能通过考察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根据工作需要按规定依次递补人选。
(五)公示与聘任
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按程序予以聘任。专职外部董事(兼财务总监)由区国资办聘任,由区国资办委托珠海市金湾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七、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和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区国资办对本次招聘享有解释权。
咨询电话:0756-7263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