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人3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湛江市纪委监委、湛江市委巡察办拟面向湛江市公开招聘雇员、协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湛江市纪委监委雇员1名、协管人员1名,湛江市委巡察办雇员1名,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4月11日及以后出生)。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与湛江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出)机构、湛江市委巡察机构、湛江市清风苑管理中心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以及聘用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
2.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与所在工作单位签订服务年限而服务年限未满的。
3.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5月6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
3.报名材料:
①填写《湛江市纪委监委、湛江市委巡察办2025年度公开招聘雇员、协管人员报名表》(需附照片、报名人员签字确认);
②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境外学历学位者需提供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学历认证证明)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③近期大一寸彩色蓝底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
④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需提供近半年内由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盖章);
⑤岗位表(附件1)所需其他条件材料;
⑥属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在编在职报考者面试前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⑦其他能反映个人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材料、荣誉证明。
将上述报名资料扫描为pdf格式(照片另附)并打包发送至湛江市纪委监委组织部邮箱(zjsjw_zzb@zhanjiang.gov.cn,邮件主题与报名资料压缩包命名统一使用“岗位代码+姓名”格式,如“GY01+张三”)。不按指定格式投递邮件者视为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核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审核未通过的,不另行通知。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者须诚信报考,不得弄虚作假,如经查实为虚假内容和材料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因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由湛江市纪委监委统一组织进行,笔试、面试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笔试满分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内容与所报考职位要求相关,主要测查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采取网上打印的方式,发至考生个人发送报名资料的邮箱,请考生主动查询。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决策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等内容。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满分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签领。
3.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含笔试、面试)将在湛江市纪委监委“廉洁湛江”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体检、考察
1.体检。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及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严格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选由湛江市纪委监委指定时间在指定医疗机构统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2.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湛江市纪委监委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考察。
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五)公示、聘用
1.公示。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湛江市纪委监委“廉洁湛江”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2.聘用。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有异议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及未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聘用人员按照雇员、协管人员有关规定执行薪酬待遇。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相关信息在湛江市纪委监委“廉洁湛江”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考生报名后请保持手机畅通,如因所留手机号码有误或联系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由湛江市纪委监委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9-318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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