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人2个岗位
为确保河长制工作顺利开展,根据相关规定,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3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面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共3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参照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聘员第四类一档、第五类一档薪酬标准提供待遇,年薪包含人员工资及社保、公积金(含单位缴纳部分)及派遣管理服务费等。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附件1);
(2)具有中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法守纪,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3月10日;
(5)有志于从事河长制事业,热爱河长制工作,有责任心、事业心,勇于承担各项河长制工作任务,具有良好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以及组织、协调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6)应聘人员必须没有违法犯罪和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等记录。
2、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填写《东莞市河长办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附上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书扫描件(以应聘+姓名+学校专业)发送至邮箱2838113487@qq.com。
3、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3月23日止。
(二)资格审查
录用单位经过初步筛选,通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资格审查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5.《东莞市河长办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6.个人简历;
7.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
(三)测评相关事项
录用单位通知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报名人员进行测评,测评内容包括:报考者综合素质、公文写作、口头沟通和表达能力、专业理论知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择优聘用。测评结果另行通知。
五、用工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
六、有关问题说明
应聘者应符合公布的招聘要求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东莞市河长办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咨询电话:0769-22830725、22830723。
(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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