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若干人1个岗位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菁英幼儿园是一所市一级公办幼儿园,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编号为12440306MB2D5862XU,位于宝安中心区新安街道丽海路2号菁英趣庭小区内。我园办园理念为“爱向菁英,寓教于心”。
二、岗位基本条件
(一)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会计资格证。
(二)岗位条件
1.短期报账员
具有会计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有2年及以上幼儿园教育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2日。
2.报名材料
(1)宝安区公办幼儿园人员应聘报名表(模板详见二维码1);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会计资格证;
(5)工作经历证明(模板详见二维码2)、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模板详见二维码3)。
以上模板请下载、填写、打印
3.报名方式:
有意者请于2024年11月22日前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打包,邮件标题以“应聘岗位+姓名+手机号码”形式命名发送到指定邮箱:852044512@qq.com
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后进行,届时请将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并在材料右上角标注序号,按序号顺序进行排列。其中,第(1)、(5)、(6)项材料收原件,(2)至(4)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4.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将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参加现场面试。请在参加面试时携带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将查验原件并收复印件。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11月26日
2.面试地点:新安菁英幼儿园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资格复审,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六)聘用
拟聘人员考察合格,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合同)。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福利待遇等按照深圳市有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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