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5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龙川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45名(执法辅助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龙川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45名,其中男性39名,女性6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年龄在18—35周岁(即1988年11月13日—2006年11月13日期间出生),男性,身高168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
(三)学历: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
(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纹身,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沟通能力;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警务辅助人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及聘用的程序进行,通过公平竞争、择优选用。
本招聘公告在龙川县政府门户网站、龙川公安公众号及公安网龙川县公安局主页发布。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11月29日(工作日)9:00-12:00,15:00-17:30。
2.报名地点:龙川县公安局6楼政工室,地址:龙川县老隆镇新城建设东路西(过铁路隧道)。
报名时须携带报名表(附件1)、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毕业证、免冠大一寸彩色相片1张。不得由他人代报名。报名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笔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龙川县公安局八楼会议室,地址:龙川县老隆镇新城建设东路西(过铁路隧道)。
笔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为男1000米、女800米;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和体能合成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警务辅助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体能×30%+面试成绩×3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由指定医疗机构实施,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同时,因工作需要,考生应无色盲、无文身、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及肢体功能障碍,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
(六)考察及聘用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龙川县公安局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我局组织开展上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本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岗位。
四、工资及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3年劳动合同,聘用试用期为6个月。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按县政府划拨经费确定工资标准执行,缴交五险、购买意外险等。
五、其他注意事项
考生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川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黄警官,联系电话:0762-6897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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