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为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按照法定机构试点模式运行,具备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主要承担我市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重要政策与课题的研究及重点地区发展规划的具体编制等工作,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土地规划甲级资质,并经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心主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主任1名(五级管理岗位)。
二、招聘范围
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任职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组织领导能力强,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善于科学管理、沟通协调、依法办事、推动落实,工作实绩突出。
(三)专业素养好,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具有胜任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四)创新意识强,勤于学习,勇于探索,敢于攻坚克难,有开拓进取、追求卓越的韧劲,能够切实推进技术、管理、制度等重要创新。
(五)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公益事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求真务实、勤勉敬业、担当作为,忠实履行公共服务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有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团结协作,群众威信高。
(六)正确行使职权,坚持原则,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七)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通过普通高等教育取得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并具备规划国土相关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并具备规划国土相关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任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正职,或任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副职2年以上;
3.国(境)内外知名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的优秀人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在所在工作领域或者相关行业具有一定知名度、影响力,是某领域的学术带头人、领军人才,或者在成果转化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和成功案例。
(2)在相应管理岗位任职3年以上,工作实绩突出,模范作用显著。
4.符合有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
(以上资格条件,时间计算到2024年11月30日。)
(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8.审计工作中发现重大问题尚未作出结论的;
9.聘用后即与所在单位工作人员构成须回避关系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招聘流程
(一)公开报名
1.本次公开招聘不设现场报名。请报名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或邮政EMS邮寄材料报名,公开报名时间自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报名材料邮寄邮戳为准。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空表见附件);
(2)居民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户口本复印件(首页、本人页);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学历认证报告;
(5)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6)单位出具的相应管理岗位工作经验证明;
(7)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8)证明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其他材料。
2.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深圳市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603室
邮政编码:518000
收件人:机关党委(人事处)
邮箱:lijial@pnr.sz.gov.cn
联系电话:0755-83949552
3.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报名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联系畅通。
(二)资格初审
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核专业学历背景及相关性、工作经历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内容,通过资格初审的,我局将通过邮件形式发送面试通知。
(三)面试
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统一组织面试,对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工作实绩等进行评估,重点了解人选政治表现、领导能力、综合素质、人岗匹配情况等。
(四)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资格审查和面试情况,综合分析研判,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研究确定等额或差额考察对象。
(五)考察和体检
由我局派出考察小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及审查个人档案。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全面掌握相关人选履职表现、工作业绩、行业口碑、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对考察合格的人选进行体检。
(六)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按程序确定拟聘人员。
(七)公示、任职
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本公告所称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
(二)报考者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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