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人4个岗位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工作需要,经西城公司党总支、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拟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招聘6名工作人员,具体为:会计1名、出纳1名、造价审核主管1名、土地整备专员3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招聘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原则。
(二)人员甄选遵循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聘用人员人数为6人。具体资格条件等详见《广州花都城泰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相关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犯罪记录。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质和道德情操、心理素质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综合素养、专业知识、实践经验、工作能力等素质条件,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三)报考人员的年龄计算至2024年11月1日(如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9年11月1日之后出生,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11月1日之后出生)。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参加招聘:
1.受行政、党纪处分正在影响期内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有吸食、注射毒品或服用过依赖性精神药品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有个人征信不良记录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背景调查、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报名方式采用邮箱投递形式(xichengcompany@163.com),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个人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专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广州花都城泰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报名表》(附件3)签字扫描件、基础信息登记表(附件4)电子版等报考资料,邮件发送主题统一按照“应聘公司名称+岗位+姓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如实并按规定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因不实填报或不按规定要求提交资料而影响招聘结果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20-86895146,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1日。
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本次招聘进入考试比例为1:3,若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3的,按照实际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将在花都人才网(www.job088.com)公告。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择优方式,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试成绩于面试后7个工作日内在花都人才网(www.job088.com)公布。
(三)背景调查
对通过面试考核的人选发送《背景调查通知书》和《背景调查信息表》,以实地考察和现场访谈的形式,进行背景调查,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要求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鉴定、身份证、户口本、资格证书、等报考职位要求提交的所有资料与证明,资料均以原件为准,仅提供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等一律无效,原件审查后退还。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无犯罪记录、个人征信、工作经历、业务能力、工作表现、思想政治表现、政治素养、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核实。
(四)体检、考察
在考试成绩合格、背调通过的基础上,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果考生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并根据考察结果择优录取。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可在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负担。
(五)公示
背调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花都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可在成绩合格和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六)录用
拟录用人员考核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与我司签订劳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规实行合同制管理。
五、薪酬待遇
拟录用人员薪酬待遇按公示标准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参加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他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报考人员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报考人员失联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体检、岗前培训,视为自动放弃。
(三)在体检、背景调查、考察、公示和聘用中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人选。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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