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
根据上级部门工作要求,现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公开招聘5名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人员,专职从事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工作2年,合同期满不再续聘。
二、招聘条件
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的招聘对象为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4.具有满足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包括:(1)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以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2)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以毕业学年(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12个月)以及以毕业证落款日期为基准起算2年内。
6.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广东高校或广东生源毕业生,优先招聘:(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持有城乡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特困职工证之一,或属于脱贫人口家庭成员);(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3)登记失业1年以上仍未就业的;(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8日(上午09: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广州市白云区齐富路88号D座804房就业促进科。
3.报名材料: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携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广州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公开招聘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人员报名登记表(需张贴照片)》(见附件);
(2)身份证;
(3)户口簿;
(4)学历、学位证书;
(5)“困难人员”需提供:①城乡困难家庭需提供父母一方或双方的《广州市特困职工证》、《广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等;②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以上仍未就业人员,需提供登记失业1年及以上的《就业创业证》;③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需持就业困难人员证明原件,其中本市户籍的无需提供证明,由广州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实。
(二)考试
1.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40人,直接组织面试、体检。
2.报考人数大于40人,组织笔试,面试。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笔试成绩。按照得分排名,按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数如达不到设定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50%、50%计入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依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
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体检合格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身份、报考资格条件以及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考察、录用资格的,相应空缺按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四)公示及聘用
通过考察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薪酬待遇
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劳动合同
广州市白云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为用工主体,统一与招用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为2年,服务期满后不再续聘。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诚信报考,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人员所提供联系电话必须真实准确,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录取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三)本公告由广州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有关“困难人员”业务咨询:020-36342509;其他咨询:020-3258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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