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为配齐配强石楼镇村(社区)纪检监察联络站人员队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纪检监察联络站站长,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职位:设置岗位1个,招聘人数1个。具体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对象: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职位要求的本科以上学历;
4.40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考岗位的工作;
5.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违反党纪受到党内警告以上处分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以及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考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三)所报职位要求的相应条件
1.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2.与职位条件相对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证明材料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四)年龄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
以2024年10月31日为界(以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人员须是1983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年限要求以此类推)。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5日上午9:00至2024年11月11日下午5:00。报考人员登录番禺人才网(网址:https://www.pyrc.com.cn/)“单位招考”栏进行网上报名。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材料。包括:(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历鉴定证明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党员证明材料;(2)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相关材料。本公告所要求的证明、证书等材料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在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仍参加考试的,该报考人员本次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造成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通过初审者方可参加笔试。初审情况将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及时查看报名系统的审核状态。如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附件材料不全等原因退案的,须在2024年11月12日下午5:00时前完善报名信息并提交,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笔试资格。通过初审者方可参加笔试。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不指定参考教材。具体安排及要求另行通知,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
(2)笔试开考比例。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网上资格审核人数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不足开考比例的,视情况延长岗位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的招聘岗位,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笔试开考比例仍达不到1:2的,按实际通过网上资格审核人数开考。具体内容另行公告。
(四)现场资格复审
根据成绩高低,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达到合格分数线人数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证件(证明)材料不全且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或与报考条件不符的,现场资格复审不通过。因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由招聘单位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复审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以“番禺人才”(https://www.pyrc.com.cn)网站公告为准,请应聘人员留意网站公告并保持手机通讯顺畅。
(五)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达到合格分数线人数进入面试;如达到上述比例分数线且相同分数的人可一同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安排及要求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纪检监察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要素,面试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4)确定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若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果面试成绩也相同,则组织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重新面试。
(六)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并在指定的医院自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生体检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在参加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替补人选。
(七)考察
由用人单位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以现场或电话形式对拟录用考生的现单位或毕业院校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不按要求配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通过短信或电话的形式通知拟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可进行递补:
1.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5.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的。
递补人选应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要求开展体检、考察、公示,总成绩有效期为半年。
五、管理和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石楼镇人民政府合同制工作人员管理,与石楼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任站长期间按照纪检监察联络站站长相关薪酬规定发放。定期接受镇纪委和区监委派出石楼镇监察组的考核,考核被评为不合格、不能胜任此岗位工作者,予以调整至石楼镇人民政府其他内设部门或者解聘处理。
六、有关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提供信息、资料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将取消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严防在招聘工作中打探消息、跑风漏气、说情干预,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严禁篡改档案、考试作弊,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三)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坚持规范程序,严肃纪律,阳光操作,确保公平公正。主动接受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对招聘中的违纪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七、相关说明
(一)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人民政府有权适时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考点设置、考核方式等事项进行调整,并将调整事项在“番禺人才”(https://www.pyrc.com.cn)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关注相关信息。
(二)报考人员应主动将报考意向知会本人现所在单位,并征得现所在单位同意才可报考。因未经所在单位同意而造成的不能被招聘单位录用等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本公告由石楼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4861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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