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连平县陂头镇人民政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急救援中队队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职责
1.招聘职位:应急救援中队队员(非事业编制)。
2.招聘人数:1名。
3.工作职责:在防范和应对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地质灾害、气象灾害、生产安全事故、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城乡火灾、突发环境、旅游安全、学生溺水等事故及社会安全类、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等方面发挥就近优势,承担事故灾害事件救援先期处置,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参与抢险救灾、人员转移安置、维护社会秩序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能适应24小时值班,能适应较大强度的工作压力。
3.年龄: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以公告当日为限)。
4.学历、专业:初中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5.有应急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党员、退役军人、大学生、持有B1以上驾驶证的人员优先考虑。
6.不存在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31日—11月6日
2.报名方式:报名时,请报考人员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beitouzhen321@126.com。
(1)本人填写的《连平县陂头镇人民政府招聘应急救援中队队员报名表》(签名扫描件)。
(2)身份证、学历证等材料。
(3)有应急相关工作经验人员、党员、退役军人、大学生需提供相关工作经验或身份证明材料。
(4)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3.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4.报名咨询电话:0762-4771036(工作时间)。
四、考试方式
1.考试方式:考试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的项目为跑步1000米,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计分标准见附件2。体能测试工作由陂头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职位适应度等方面进行考察,满分100分。
(3)体能测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入考试总成绩,择优录取,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考试时间及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和要求确定考试时间及地点,并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报考人员。
五、确定聘用人员
1.体检。通过体能测试的考生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政审。通过体检的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职业技能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3.公示。根据体检、政审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将拟聘人员名单在连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问题不宜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视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六、聘用人员待遇
1.拟聘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由连平县陂头镇人民政府与被聘用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
2.新录用的应急队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情形,予以解除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3.聘用人员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依据《连平县基层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标准执行。
七、相关事项
1.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超过”、“以内”均包含本级基数。
2.本公告由连平县陂头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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