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0人公告
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0人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0人10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28日 09:00-2024年11月03日 17:00
准考证打印
2024年11月11日9:00起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州市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是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直属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志愿者注册管理工作,建立广州市青年(志愿者)人才信息库;负责开发、维护和管理共青团组织、志愿者组织的软件系统;负责志愿者行动重大项目的策划、组织和实施。


    广州市青年文化宫是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直属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青年文化艺术康体教育和培训,组建各类青年的文艺社团、组织公益性展演,开展青年时尚文化活动、青年交友联谊,促进粤港澳大湾区青年文化交流,提供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婚恋情感咨询等。


    广州市少年宫是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直属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着少年儿童社会教育、特殊教育、教育咨询等公共服务和研究任务;承担少年儿童文化、艺术、体育、科普、展示汇演、国际交流等教育和培训任务;开展少年儿童思想道德建设公益性公共服务项目;建设社区少年儿童校外教育和科普及文体活动等公益公共服务平台。


    广州市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是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直属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为青年、大学生就业创业和再就业提供公益性的求职登记、职业介绍、就业创业指导、培训教育、创业扶持以及政策法规咨询,为青年、大学生提供就业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配合职能部门开展青年就业创业政策研究,具体负责协调各区青年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共计10人,详见附件《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需求表》(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等;


    4.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等的;


    7.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年毕业生;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人员应满足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情参见附件1。其中:


    1.招聘人员类型:“2025年毕业生”,指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非2025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2.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3.招聘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须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学科种类不等于报考专业且不能跨学科进行专业认定),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限: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市场营销方向的不可报考。除《公务员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持境外学历证书人员,在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5年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成绩单、在读证明等翻译材料)。


    5.本科生报考年龄在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在45周岁以下。


    6.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年限时间点的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处分期限时间点的计算截止至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网络报名


    1.网络填报资料报名:2024年10月28日9:00至2024年11月3日17:00。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知悉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规范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件材料扫描件进行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资格初步审核:2024年10月28日9:00至2024年11月3日17:00。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核,采取系统自动审核方式。初步审核结果以系统反馈为准,不另行人工通知。报名初步审核通过的人员方可参加笔试或后续招聘环节。


    3.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2024年11月11日9:00起可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为考试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各环节,须同时使用本人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所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必须确保在报名系统填写内容真实、全面、准确。


    (2)每位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岗位;报名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公开招聘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件须一致。


    (3)各岗位拟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相应招聘岗位(另行公告)。


    (4)行政、事业、国有企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须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函。不能出具的,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得进入招聘的下一程序。未经单位同意而引起的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隐瞒在编身份的报考者承担一切责任。


    (5)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查、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


    (6)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并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准确规范填写个人信息,须上传相关材料。所有报名材料均要求上传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行政职业能力和相关专业知识,采取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预计时间安排在2024年11月。


    3.笔试成绩:成绩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公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4.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核的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入资格审核。


    (三)资格审核


    面试前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审核的,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1.资格复审对象。在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若出现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多人成绩相同,可同时列为资格复审人员。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审核的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请相关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2.参加资格审核的人员须按资格审核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方式参加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期间无法提供相应材料原件的视为取消面试资格,不得参加面试或后续环节。


    3.参加资格审核的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提交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或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4.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或因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按岗位笔试合格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5.资格审核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等网站公布。


    (四)面试


    1.面试人员范围为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持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形式:面试主要考察拟聘岗位所需要的思想素质、专业知识、操作技能或行政职业能力等内容,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业务考核和技能测试等方式组织进行。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列为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在候分室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报考人员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由考场总负责人和监督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确认。


    4.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如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认;如出现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及主评委评分均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重新进行面试,并按此次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拟聘人数与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等额体检人员。体检安排另行通知;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相关规定实施。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入考察。


    (六)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相关规定实施。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门户等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公示后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在规定时间内对同一岗位按照综合成绩合格者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程序办理,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决定: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六、有关问题说明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或应聘后被发现有下列行为,或存在不符合此次报考条件事实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协议的,招聘单位据此解除该协议,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涂改证件、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舞弊的;


    3.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以及未按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及本公告的要求报名或考试的;


    6.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二)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公告及其附件,具有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后,方可选择相应岗位报考。


    (三)此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推荐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此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开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布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网络辅导教程等,均与此次考试组织方无关。


    (四)个人原因不参加笔试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或公示结束后,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的,须由本人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放弃申请。


    (五)2025年毕业生如未在2025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六)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七)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八)报考人员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9:30-11:30、14:30-16:30时间段内联系咨询相关事项,其中:


    1.涉及网上报名系统问题的,可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020-1616。


    2.涉及招聘公告、招聘政策、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疑问的,可咨询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广州市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杨老师020-83703544


    广州市青年文化宫:刘老师020-83394113


    广州市少年宫:曾老师020-81362407


    广州市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赖老师020-87568247


    监督电话:020-81363538


    未尽事宜,以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及具体招聘单位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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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0人公告
(内容以官方公告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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