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学校资产管理、财务助理等相关工作。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公安教育事业;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道德品行良好,廉洁自律,无违法犯罪情况;
3.爱岗敬业,责任心强,乐于合作,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执行能力和良好的服务意识;
4.要求大专或本科学历。国外或境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年龄
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出生日期在1988年11月1日及以后)。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名人员凭已取得的毕业(和学位)证书报考,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院校和所学专业名称。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六)因违反学术道德、师德师风失范等情况受过处理的;
(七)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违法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的岗位为财务部技能工勤岗,招聘的人数为1名。岗位具体工作内容和工作所在校区,由学校根据实际统筹安排。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16:00,逾期报名无效。
(二)报名方式
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报名材料电子版本,邮件主题应注明“合同制人员招聘+姓名+毕业院校+专业”。收件邮箱20150584@gdppla.edu.cn。
(三)报名材料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到指定邮箱,入围面试的考生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1.广东警官学院非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审批表;2.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与本人页);3.近期1寸免冠照三张;4.计划生育证明;5.失业证或离职证明;6.无犯罪记录证明;7.学历学位证书;8.社保参保证明;9.与应聘岗位有关的其他职业资格证书。
四、招聘方式
财务部对报名人员及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符合条件人员面试。面试时间及具体安排通过电话/短信通知。根据面试情况,用人部门择优录用,录用结果通过电话/短信形式告知。
五、其他
(一)面试合格者自行到广州市三甲及以上医院进行入职体检(需含心电图项目),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经备案审查通过后,办理入职手续;
(二)各岗位薪酬待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财务部020-34067127(戴老师)
监督电话:纪检监察室020-36194875(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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