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1个岗位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府令第301号),结合学校实际,本次招聘面向普通高等院校2025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特殊教育教师5人。
一、佛山市启聪学校简介
佛山市启聪学校是一所集视障、听障、智障三类障碍儿童、青少年为教育对象,涵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特殊教育体系完整的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学校自1992年建校以来,经过全体师生的不懈努力,已成为一所设施先进、师资专业、管理规范、特色明显、成绩显著的广东省一流、全国知名的特殊教育学校。学校现有3位正高级教师,2位全国优秀教师,1位省名校长主持人,1位省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学校占地面积17715平方米,建筑面积23129平方米,现有教学班35个,在籍学生362人,教职工125人。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特殊教育教师,5人,专业技术岗十二级,主要负责听障、智障、视障类学生的教育教学工作。
三、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任职条件
1.学历要求:
面向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和国(境)外2024年毕业生(即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毕业,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报考的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专业要求:
本科层次:特殊教育(B040108)、教育康复学(B040110)、融合教育(B040113)、音乐表演(B130201)、音乐学(B130202)、舞蹈表演(B130204)、舞蹈学(B130205)、舞蹈编导(B130206)、舞蹈教育(B130207)、流行音乐(B130209)、音乐治疗(B130210)、流行舞蹈(B130211)、音乐教育(B130212)。
研究生层次:特殊教育学(A040109)、特殊教育硕士(专业硕士)(A040118)、音乐与舞蹈学(A130201)、音乐硕士(专业硕士)(A130202)、舞蹈硕士(专业硕士)(A130203)。
专业名称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专业要求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方可报考。
3.教师资格证。考生需要取得相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若无此证,须承诺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试讲、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10月25日8:00起,至11月7日18:00止。
相关资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fsqcxx@163.com”邮箱。要求邮件标题使用“姓名+学校+专业+学历+电话号码”的格式。报名资料包括:《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电子版、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简历及身份证、本科或以上学历证、学士或以上学位证、相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成绩单等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将对应聘者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以邮件形式回复应聘者。
2.现场报名确认
我校将在湖南师范大学举行宣讲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宣讲活动:网上报名结束后,11月8日下午2:00-6:00,我校在湖南师范大学举行宣讲活动,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进行现场报名确认,签署诚信承诺书,领取笔试通知安排,具体地点待定(具体地点请留意学校微信公众号后续通知)。考生应践行诚信报考,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并符合招聘条件,违者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笔试
地点:湖南师范大学,时间:11月9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以邮件或电话通知为准。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由学校发放纸质通知书参加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为特殊教育、学科教学等相关知识,试题由学校招聘命题工作小组命制。笔试成绩按照40%计入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笔试成绩以短信形式告知考生。
4.试讲(无生课堂)
地点:湖南师范大学,时间:11月9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以邮件或电话通知为准。
经现场确认、笔试后,原则上按招聘岗位1:4比例择优确定参加试讲人员名单。如果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可以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参加试讲人员名单。如有考生自愿放弃试讲,学校可根据实际进行递补。
试讲主要考察报考者的专业能力和素养,由我校组织。该环节完成后,以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在试讲合格人员中择优推荐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试讲成绩按30%计入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
参加试讲的人员将由我校通过电话的形式通知,试讲成绩以短信形式告知考生。
5.面试
地点:湖南师范大学,时间:11月10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以邮件或电话通知为准。
面试为综合能力考察,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养,包括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等,由我校组织。面试成绩按30%计入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
参加面试的人员将由我校通过电话的形式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个环节全部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的市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我校支出。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用人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报主管部门批复同意后,拟聘人选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教育局和佛山市启聪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我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十、其他规定
1.凡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情形的,不能应聘。
2.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3.在招聘过程中,对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收到成绩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核,经复核确有错误的,本次招聘工作将重新组织笔记、面试。复核期间,相关岗位笔试、面试时间相应顺延。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5.本次招聘工作笔试、试讲、面试环节,相关场室均配备录音、录像设备,全程记录考试过程。
联系人:李老师、芦老师
咨询联系电话(传真):0757-83820401
监督投诉电话:0757-8332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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