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指标计划的函》(粤人社函〔2024〕237号)和《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2〕21号)文件精神,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现就黄圃镇2024年公开招募1名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及工作职责
本次公开招募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工作人员1名。其主要职责为:
1.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
2.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服务等相关工作;
3.协助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
4.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相关工作;
5.协助开展就业信息收集、调查和分析相关工作;
6.协助开展其他就业创业相关工作。
二、招募条件
(一)基本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
3.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毕业证落款日期为基准起至报名时不超过2年)。
(二)优先招募条件
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广东高校或广东生源困难高校毕业生(简称“困难高校毕业生”),可优先招募: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持有城乡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特困职工证之一,或属于脱贫人口家庭成员);
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
3.登记失业1年以上仍未就业的;
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三)不得报考的人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3.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服务期限
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服务期满应终止劳动合同。
四、政策待遇
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岗位待遇参照黄圃镇事业单位新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工资水平(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单位缴纳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三个部分)执行。
五、报名流程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需在规定时间携带报名资料到指定地点报名。委托他人参加现场报名,还需由报考者出具《报名和资格审核委托书》原件一份(写明委托事项、由委托人签名并在签名处按指纹),同时提供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6日至10月21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3.报名地点:中山市黄圃镇兴圃大道中149号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圃分局办事大厅。
4.联系方式:连小姐0760-23309863
何小姐0760-23229213
投诉电话:0760-23506611(中山市黄圃镇纪检监察办)
(二)报名要求
1.需提交报名资料:
(1)《中山市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报名登记表》,表格需附上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正面证件照片;报名登记表需填写完整,报名时提交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彩色证件照发送至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圃分局招募邮箱:hpldbz@126.com);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3)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或其他户籍证明材料;
(4)如果属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交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复印件所有证件,属残疾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交残疾证复印件。
2.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招聘工作实行统一招考,若考生考试成绩相同,首先从参加招考且符合条件“困难高校毕业生”中择优聘用。
3.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资格审核
报名现场同步开展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的,方能参加考试,现场领取由我单位出具的《报名成功通知书》。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报名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募全过程。
六、考试
符合报名要求,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我单位将于2024年10月28日24:00前发送考试相关事宜的通知至考生提供的电子邮箱,请密切留意。
七、体检、考察和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至低进行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经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黄圃镇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八、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依次递补人选: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经确认不符合招聘条件、岗位资格条件的;
3.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
4.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5.未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本公告由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圃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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