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8人6个岗位
为进一步强化村(社区)“两委”干部队伍建设,充实村(社区)“两委”干部储备人选队伍,根据《关于深化实施镇村干部“大储备”工作的实施意见》(惠市组通〔2021〕31号)文件精神,决定公开招聘一批综合素质高的村(社区)“两委”干部储备人选。现就2024年龙门县龙江镇公开招聘村(社区)“两委”干部储备人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龙江镇公开招聘8名村(社区)“两委”干部储备人选,具体职位及储备人选数量见《2024年龙门县龙江镇村(社区)“两委”干部储备人选招聘考试岗位信息表》。
二、人选待遇
储备人员按照乡镇(街道、旅游区)编外人员进行管理,参照在职村(社区)“两委”干部落实工作补贴和学历补贴。
2024年,村(社区)“两委”干部工作补贴标准为每人3500元/月,学历补贴标准为在职本科每人500元/月、全日制本科每人1000元/月、在职研究生每人1200元/月、全日制研究生每人1500元/月。
三、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与敌对势力、黑恶势力、邪教势力作斗争。
2.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3.年龄在45周岁或以下(统计时间截至2024年10月31日,即197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4.村“两委”班子储备人选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社区“两委”班子储备人选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5.村“两委”干部储备人选原则上应具有岗位所在村户籍,户籍不在村的应在该村居住或工作1年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共产党员优先,鼓励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中的党员报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作为储备人选:
1.政治不合格。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言论,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有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行的;确属弄虚作假、伪造手续或采取不正当手段发展入党的;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存在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拉帮结派、团团伙伙问题,成为宗族或其它利益团体代言人的;作风不严不实,不担当,不作为,“四风”问题突出的;近五年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2.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且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受到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且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未曾担任干部的党员,受到警告、严重警告等党纪处分且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影响期满,但情节严重或影响恶劣的。
3.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构成犯罪但免予刑事处罚未满5年的或受到治安拘留处罚且处罚完毕未满3年的;涉嫌违反刑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法,已被有关部门立案侦查的;违反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已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受到行政处罚、处理完毕但在群众中影响恶劣的;因涉黑涉恶、存在“村霸”问题等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受到清理的;有组织和煽动群体性事件,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党和国家机关,煽动、串联、胁迫、以财产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等违反《信访工作条例》行为的;曾因拉票贿选被查处的;违反其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被调查期间的。
4.因个人原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除的。
5.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履职的。
6.两年内曾入围龙门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储备人选招聘面试资格,但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或被聘用后未按时报到的。
7.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列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及“两委”班子人选的其他情形。
四、储备程序
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及人选考察等环节由镇党委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一)公告与报名
公告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8日。
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8日,报名期间,有意愿的人员可到龙江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咨询和报名,联系方式:7330911。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工作日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符合资格条件的人选需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2024年龙门县公开招聘村(社区)“两委”干部储备人选报名表》(附件3,一式两份);
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以上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3.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同时提交电子版);
4.中共党员需提供无违纪证明材料;
5.报考村“两委”干部储备人选户籍不在村的,须出具工作证明;
6.无犯罪记录证明(证明申请时间从出生日期至提交报名资料当天);
7.个人征信证明。
(二)资格审查
龙江镇党委将严格对照资格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年龄、党员身份、学历、违纪违法等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统一出具证明材料,并经龙江镇党委研究审核,报县委组织部复审。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情况不实的,发现后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
按照统一编排要求制作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本人确实不能到场领取准考证的,可由他人代领,代领人须凭本人和考生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领。
(四)集中考试
考试围绕农村基层干部日常工作、党务知识等内容设计题目。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情况,从高分至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名单,不足比例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最终名次按总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如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名次。总成绩最高分者进入考察环节。
(五)人选考察
龙江镇党委在确定拟考察人选名单后按照程序于5天内完成考察工作,考察采取谈话、查阅资料等形式进行,最终形成人选考察材料。
(六)人选公示
考察合格的考生,在人选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者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予以聘用。
(七)人选管理与使用
被聘用人员实行全职管理,采取“内挂村、上挂镇”进行跟踪培养。进行“一年一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协议。表现优秀的村(社区)“两委”干部储备人选入党给予优先考虑;年度考核优秀的,经乡镇(街道、旅游区)党(工)委鉴定可晋升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储备人选;作为后备干部在村(社区)换届选举中给予优先推荐,通过选举成为正式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两委”干部。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本次笔试、面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资格审核贯彻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招聘公告由龙江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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