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与对象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公安教育事业;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道德品行良好,廉洁自律,无违法犯罪情况;
3.爱岗敬业,责任心强,乐于合作,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专业技术能力、执行能力和良好的服务意识;
4.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国外或境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年龄
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出生日期在1988年10月18日及以后。)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院校和所学专业名称。
限以下专业报考:B0809计算机类,B0807电子信息类或近似专业。具体专业目录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招考目录》。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六)因违反学术道德、师德师风失范等情况受过处理的;
(七)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违法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的岗位为图书信息档案中心专业技术岗,招聘人数为2名。岗位具体工作内容和工作所在校区,由学校根据实际统筹安排。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7日16:00,逾期报名无效。
(二)报名方式
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应注明“图书信息档案中心合同制人员招聘+姓名+毕业院校专业”。收件邮箱:20150585@gdppla.edu.cn。
(三)报名材料
1.《广东警官学院公开招聘非编合同制人员报名表》(word格式);
2.本人彩色证件照(JPG或PNG格式);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在1张图片上,(JPG或PNG格式);
4.毕业证、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职称证书、荣誉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有必要的相关材料(JPG或PNG格式);
6.请将以上报名信息存于一个文件夹下,并按指定名称命名后上传至邮箱。对填报信息和上传证明材料不全或不真实导致审核不通过,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7.上传的电子扫描版材料须确保清晰、可读,否则视为无效。
(四)资格初审
1.我校将于10月21日前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通过电话/短信形式告知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2.本次招聘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
五、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及心理素质测评
笔试采取固定考场闭卷限时的考试方式,主要测评考生的基本专业能力。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笔试结束后按规定进行心理素质测评。
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比例确定入围后续招聘环节人员名单,末位出现同分的一并入围。如果入围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后续招聘环节。笔试成绩通过电话/短信形式告知考生。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和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技术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及名次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通过电话/短信形式告知考生。如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则由我校另行组织有关岗位的面试。
六、公示和聘用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生须自行到广州市三甲以上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广东警官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各种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从岗位应聘者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人员为学校非编合同制专业技术岗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二)按有关规定落实回避要求。
(三)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均将留存,在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或有损职业道德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违纪舞弊的,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图书信息档案中心吉老师020-34068333
监督电话:纪检监察室020-36194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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