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10个岗位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规定,茂名高新区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岗位和对象详见附件《2024年茂名高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报考人员须具有本科学历以上及相应学士学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详见《岗位表》。
4.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0月31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31日。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执行所聘岗位相关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6日9:00至10月22日17:30。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登录全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系统,按提示进行报名。
3.资格初审
考生在网上报名后,系统自动实时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请考生及时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系统是以考生填写的信息为基础数据审核,考生务必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4.报名确认
为做好笔试工作,合理安排考试场地,已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10月25日9:00至10月28日17:30前登录报名系统完成“是否参加笔试”的确认。未按规定进行笔试确认的应聘人员,不予以安排考试。
5.打印笔试准考证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网公告。
6.注意事项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和服务的起始和结束时间,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于2024年10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提交广东省“三支一扶”期满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茂名高新区组织人事局317室,受理时间1天。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经审查合格的考生,笔试成绩按规定加5分。
(4)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要严格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有关规定。
(6)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等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资格。
(7)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
(8)报考岗位中限定需要工作经历的,工作经历的界定,以服务单位证明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合同期内的社保缴费凭证为依据,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
(二)笔试
1.打印笔试准考证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网公告。
2.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写作(公共基础知识占70%,写作占30%)。
3.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见准考证,请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凭有效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
4.成绩公布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高新区组织人事局划定。笔试成绩将在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网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进行查询。
(三)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网公告。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入围面试人员,可在报名系统中打印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因上述情况导致资格复审出现名额空缺的,招聘单位可在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如下资料: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请在系统打印并手写签名);②有效身份证件;③学历和学位证书,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需附上有效学历鉴证;④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主管部门公章);⑤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⑥其他重要业绩证明材料;⑦报考岗位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所需的证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①至⑦依次排序出示给工作人员。
(四)面试
1.打印面试通知书
打印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请入围面试人员密切留意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网公告,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见面试通知书。入围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或携带证件不齐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方式及内容
(1)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应急应变、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2)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以上,不达到合格成绩的,不列为体检对象。
3.总成绩计算
(1)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3)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组织进入体检的人员在指定时间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若行业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入围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将视为放弃资格。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七)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组织人事部门核准后,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九)其他事项
1.被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单位服务3年,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需承担违约责任。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4.本次招聘岗位表的专业类别和名称均根据《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填报,请自行查阅。
5.本次招聘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过程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可在最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6.本公告由茂名高新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668—2158091;
联系地址:茂名市茂名大道高新段698号茂名国家高新区办公大楼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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